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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4-08-11 09:59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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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這跟志願役與義務役應當沒有必然關係,若有關係那我要這樣解讀,正因為你熟悉部隊事務的運作,所以較義務役官士兵知書達禮,因此加重其刑1/2,要不要?
這事另外凸顯出門禁問題,這個跟衛哨勤務有很大的關係,這迥異於我們之前的大門衛兵,安官衛哨模式,畢竟大漢與大內的衛哨勤務與門禁議題,只要你一發言鐵定被打槍,畢竟我們沒有經驗。但這方面出問題殆無疑問
軍隊是小社會,會出現各類人士不意外,但重點是出事後的處罰機制,目前能有什處罰機制?調差、列入汰除對象、相關人等督導不周被記申誡。受害者有什補償嗎?好像也沒有,若這些光碟流出造成當事人,這個損害那個損害。好像也無法補償,對吧。
這有點不人道,但好像有用。以前不定期我的輔導長會大清倉,就是把官士兵的寢室給「翻」了,看看有無違禁品或是其他事務,用這種做法防微杜漸。我不知道這種做法目前做了會不會被告,但好像有用。雖然幹部知道底下官士兵會做這,做那,但我還是覺得,這種查鋪或是類似監獄的作法雖然不人道。但你是幹部的話,你要怎樣處理或是防範這些弟兄呢?
我不知道,或許這問一下陸官畢業的大大會比較好。應當有教怎樣處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