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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4-03-05 00:35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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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贊同樓上的說法,入情入理。
替代役要實施前搞了一堆問卷、座談會,後來才發現是一個晃子,不才“躬逢其盛”力主〝良心犯〞服〝社會役〞四年,義務役維持舊制,公布實施才發現被晃了點。
說明白點就是政策買票。
三四五年級怎麼幹的?兵役法沒改以行政命令調整服役年限,再怎麼說都情有可原。現在弄一個募兵制搞得雞飛狗跳,弄了一鼻子灰,加強體能訓練?募不到足夠的員額用裁軍!這沒道理。
回復原先兩年的義務役兵制恐怕都不足以應付守勢打擊能量,選舉快到了,老兵們頭恐怕都會氣得發昏。
整體戰力戰鬥能量說要藉加強訓練來提高?怎麼樣的一句話?明擺著說我們都是些要死不活的傢伙不是嗎?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