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中
小
第 1 則發表於 2013-10-29 22:45 - 發短訊 - 加好友
顯示全部文章
不合理之處
1.船隻靠近是金防部通知,衛哨因濃霧,並不會因此失職.
2.舢舨無法採沙,除非打算自沉,有可能是捕魚.
3.舢舨若舷外機故障,可以用划的離開.但一般舢舨無法乘6人.
4.對於槍口餘生者,再擊殺即可,何需推落懸崖.反正都是殺人.
5.故事都是聽來的n手傳播,無法驗證.
關於獅嶼射殺大陸漁民,曾有立法委員質詢,但國防部否認.我記得這則新聞.但沒有特別感受
認為是稀鬆平常之事.
71年已下令,不再接受投誠者,對岸船隻進入禁制水域經驅離無效,一律摧毀.
72年農歷年前,匪船趁濃霧離岸只有百公尺沿路攝影描繪我方陣地,我首先發覺,通知正與部隊看勞軍
的連長後,部隊趕緊進入陣地開槍射擊,匪船立即左轉遁逃.對岸如此不懷好意,我方當然寧可錯殺不能放過.
槍聲大作時,連集合場上同營弟兄與海光藝工隊依然在唱歌熱舞中,我看連藝工隊都看多了.
上尉後勤兵 金錢 +2 報告學長,石文傑教授在彰化師大,真有其人。也是教師人權促進會第一、二任秘書長
我也認為是真的,但過程待驗證.並非否定此事.
[ 本文章最後由 60砲長 於 2013-10-29 23:32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