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魚~ 這應該是行政的基本功
話說86.06前,烈嶼有配聯勤收支組,因此各連行政關餉都是在小金門辦理
小弟剛接營行政時,與連行政(1740T)一起去洽公
可想而知,當然是蔡的去辦業務 老的去旁邊的民家洗澡
當我辦完業務時,走出來去了隔壁的小店買文具
卻遇到一位沒看過的上校,把我攔下來,沒收假單
(也攔了其他一堆行政)
該上校說:當天禁止洽公 (可是...我是收到電話紀錄來洽公的
)
由於假單上開兩個人,該上校要找出假單上的連行政(該員洗澡ing)
就這樣我跟連行政學長說了,他說他頭髮濕濕的,不方便出來
因此他就自己坐民車回到連上(準備跟連長報告,要去憲兵隊贖人)
而我....就被帶上一台小車,陪著該上校督導各營區
等到小車進入我連上,才知道那台是....副師長的座車
我就被副師長拎著逛了整個烈嶼
這樣有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