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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則發表於 2013-08-14 19:43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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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毅夫我個人並無特別喜愛或厭惡,林毅夫金門叛逃至今已有34年,中華民國是法治國家,政府以"繼續犯"繼續通緝中,以一個林毅夫的叛逃單一個案而成為人治的國家,請問大家中華民國的律法和軍法,有那一條追溯期是超過30年的,有的話請舉例說明!
退役將領組團訪問中國,美其名其身份是老百姓,但大家不要忘記,這些人領的退休俸是我們納稅人所給,也不要忘了他們是中華民國的退役將領,如果不是這種身份,中國高層會以高規格接待嗎?況且,現役的將領看到此種情形,請問現役將領將如何帶領其部屬,而部屬又如何聽從現役將領的領導!
我在金門當兵的首任司令官是許歷農,每當晚點名開始都會唱起我愛中華,唱完後接著就是呼口號:奉行領袖遺志,服從政府領導,消滅萬惡共匪,解救大陸同胞,從許歷農率領退役將領訪問中國,和我們當年的情形做比照,到底是騙局一場,叫我們呼呼口號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