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Guest from 111.242.20.x 於 2013-03-12 18:20 發表
對樓上所言,林某,我完全不能同意其所言,為何對一位叛國者存在任何的敬意,(它)只是機會主義者,絲毫無任何英雄可言,
如是這般,那這幾十年來服役的前輩豈不是王八蛋,如不能殺之,我輩們在前線辛苦誰來補償呢?
我能了解您的心境 但事分兩頭 投敵絕對無法接受 可是單槍匹馬游到大陸 的確須要相當勇氣 萬一途中被發現 肯定遭亂槍打死斷無活路 老實說我沒這膽子
個人以為林某還是有些血性的 首先放棄台大投筆從戎 這已非常人所能為 我相信林某當時也未必能料到 竟會享受三千寵愛集一身的待遇 所以與其責備林某 不如說眾軍頭太蠢 國軍人治色彩太濃
其次當年他投奔的大陸 可不是今天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我的同事中有幾位是八0年代末 大陸送出來的公費生 他們完成學業後都想盡法子留下來 而林某卻心甘情願往裡跳 除了慧眼獨具 難道不須要一些勇氣嗎
此外林某決不應該稱為叛國 除非台灣獨立正式放棄一個中國政策 倘依九二共識一中各表 他投奔大陸僅屬投敵絕非叛國 我認為他無法返台 卡在當時具有軍人身份 如無此項干擾 他頂多屬於政治犯 而台灣早已沒有政治犯 林某當然可以大大方方返台
簡單的法律問題 到了台灣都變成複雜的政治問題 這件事其實很單純 任何人都無法否認 兩岸迄今仍存在敵對行為 所以林某投奔大陸當然屬於叛逃 此時就按軍法追訴年限處理就得了 不過我懷疑國防部軍法單位 果真有膽子循正規法律程序 對他做出判決 並發出逮捕令
總而言之林某或許該殺 但做出這些荒腔走板決定的大人 難道就不該殺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1C軍友 早安 我並非為林某行為脫罪 乃在佩服他是條敢為人不同的漢子
我以為處理林某同時 也不該放過隱匿不報的軍頭 這才稱得上明正典刑
ralphy軍友 早安 林某與勢窮力蹙或兵敗必俘投降的 應該有點不同吧 個人觀點不同 我覺得他敢做敢為
打擊士氣莫過於黑箱作業,賞罰不明
[
本文章最後由 阿達天兵 於 2013-03-13 09:59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