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littlefang 於 2013-08-13 15:45 發表
其實何止不懂軍事?
連一般日常生活搞度好都不懂
如「打手槍」會真以為是真槍云云
這也是台灣司法考試的弊病
法律系大學畢業沒啥社會經驗
但只要會背法條
考得上法官、檢察官
但社會經驗呢?
法律界一個流傳已久的真實故事...
一件性侵案審理時,被害人淚流滿面的說著自己如何被迫為加害人口交,因為在大庭廣眾下,不敢說的太明白露骨,所以用「吹啦叭」代稱,結果那位負責審理的年輕女法官便問:「是什麼喇叭?快把證物呈上來!!」
快把證物呈上來!!快把證物呈上來!! 快把證物呈上來!!快把證物呈上來!!快把證物呈上來!!快把證物呈上來!!快把證物呈上來!!快把證物呈上來!!快把證物呈上來!!快把證物呈上來!!
快把證物呈上來!!快把證物呈上來!!快把證物呈上來!!快把證物呈上來!!快把證物呈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