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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waterdondon 於 2019-08-20 15:31 發表
一般來說,公家機關的年終獎金及考績獎金是對前一年一至十二月份考核做發放,學校部份因以學年度述職來算,因此是以8月1日至隔年7月31日考核,發放時因縣市不同多半從九月至十二月,還有縣市以財政為由拖至過年前或欠 ...
年終獎金也敢黑????? 這太帥了吧?? 這是薪水,不是獎金,也不是另外撥發的獎勵金,這不怕被人告的嗎? 薪水沒有照實發給人家,是嚴重過失,主官記過拔掉都可能,事情大條了,連營長也一起下來,真出這事,行政捉去關禁閉是最少,被軍法上訴也不是沒見過,這個不是補回去就可以解決的,電子餉冊上一定是有的,然後你發給大家簽收的是沒有的,這就不只是過失,還涉造假,你們也太敢了吧•
另外行政跟參一是有些特權,所以代墊一下是沒問題,有些東西像是在外面洽公吃飯的車錢跟飯錢就沒人在計較,自已出是正常的,但是不表示要花錢來作兵? 你要我出錢幫連上或是單位的公事,你連長或營長怎麼不先出,這樣我是在買假嗎? 這事要真爆出去那就是大坑了,那真是太敢了吧??? 都沒人會爆給政戰的監察跟保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