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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則發表於 2013-08-10 14:03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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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兵以為不是【法】的問題;而在於【人】的因素!將軍法事務司移編至法務部成為軍事檢察司掌管各級軍檢事宜。各級軍事法院也由司法院管轄,去除軍方對人事,預算的干預,軍法系統即可獨立公正的運作。而且文職機關進用軍職人員蓋有年矣──總統府、國安會、國安局、教育部軍訓處、海巡署岸巡總局,比比皆是!暨有成例又沒有適法性的問題。
[ 本文章最後由 當兵在馬祖 於 2013-08-10 14:0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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