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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軍法威嚇怎帶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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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Guest from 114.47.71.x 於 2013-08-10 23:22 發表
1.2.....100..
報告學長
1個基數囉
我記得當時約76左右我1484t
湖南營區是51旅裝步營+砲兵營
您1484T...又上士...叫您學長我還佔了您便宜咧
我自己兩個基數~

不過...印象中,51R後來的裝步營都是跟249D要來的...然後戰車772送給42R
湖南營區只看過砲兵營跟靶場...


補給保修運輸衛勤  這是後勤的要務
樣樣講技術  事事求效率  適時適地主動服務
術德兼修我們是後勤菁英  不怕苦  不怕難  勤學習  勤研發
親愛精誠  百鍊成鋼  發揚吾校精神  發揚吾校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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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Guest from 114.47.71.x 於 2013-08-10 23:22 發表

sorry..一時失控打錯代號是6211
x2xx是42旅現在ㄉ542
砲兵跟裝步在一營區
x1xx才是你們51旅
1.2.....100..
報告學長
1個基數囉
我記得當時約76左右我1484t
湖南營區是51旅裝步營+砲兵營
齁~齁~齁~抓到了齁!上士砲長,你怪怪的喔。通常,自己待過的部隊番號,應該是不會搞混才對,
也說不定啦,或許,你待過太多單位..........
反正,我是覺得啦,匿名路人,本來身分的正當性已經薄弱,論壇開放發言,一般論壇少有,我們應該是要有禮貌一點,
這是對眾會員與版主的尊重,講難聽點,會員與會員吵,人家自有管理機制,如果我們路人跟會員吵,吵完躲起來,是不是感覺很差?

路邊奉茶,張三李四路過都可以喝,喝完茶後,可以跟提供的人閒話家常,但如果是喝完茶後,你去嫌人家茶難喝,茶桶不乾淨,是不是有失厚道?
在此,與數以百計的同路人~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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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軍醫二級 於 2013-08-10 23:58 發表


您1484T...又上士...叫您學長我還佔了您便宜咧
我自己兩個基數~

不過...印象中,51R後來的裝步營都是跟249D要來的...然後戰車772送給42R
湖南營區只看過砲兵營跟靶場...
後期部隊在後板一些學長弟們的文章
應該有整編過
這些時間差跟單位差....
就是我們這些後友該寫的野史囉(我已申請會員囉)
對自己的過去負責
也對以前的部隊負責...這不單單只是回憶
相信我....粉多人會越來越喜歡上這的
雖然我來自出過事的42旅(542)
但我以我是42旅的一份子為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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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原文由 軍醫二級 於 2013-08-10 23:58 發表


您1484T...又上士...叫您學長我還佔了您便宜咧
我自己兩個基數~
聞道有先後
宿業有專攻
稱你學長是尊敬
況且我比你晚進後備軍友俱樂部
拜讀過你的文章
你的專業令後進佩服
雖然尊敬只能放在心裡

不說出來....會內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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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界很多人並不知道,八十六年四月,距空軍作戰司令部女童案僅半年多,國防部高等覆判庭曾撤銷江國慶一審死刑判決,理由是相關證物「有所出入」,「顯有竄改之嫌」,並將全案發回空軍作戰司令部進行更審。
所以軍法機關並沒有那麼爛
不然怎麼會發回更審?
本案乃是發生在軍法附屬於部隊的時代
發回之後,主官的意志還是判了江國慶死刑

砲聲隆隆飛彈升空這是國軍新砲兵,精研新學術培育新菁英我們是勝利的先聲,支援友軍以火力消滅敵人,重聯戰講協同八二三建奇功嚴格精實革新作風,發揚吾校精神,發揚吾校精神---我是學法律的砲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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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年少輕狂 於 2013-08-10 19:30 發表
原文由 Guest 於 2013/08/10 14:04 發表
抄文不先打聲招呼,請尊重智慧財產ok"難道常士水準就如此?
>>> 敢說又不敢用本尊來說說  臭卒拉   打個屁招呼   笑你這個卒仔 還談什ㄇ鳥冬冬  你北吃閒飯等你拉   幹  臭卒拉
小狂學弟,您這樣卡好???別這樣???丟了後版的臉,丟了士官兵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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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法不是用來帶兵用的!而是用來懲戒有意、特意、無意之過失違犯法紀的過失人員,
就像一般司法的功能是一樣的,並不是用來領導部隊用的,更不是鏟除異己用的!

普世天下,小看了軍法,若干時日,必嚐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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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每一個幸福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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