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77年至79年重大違紀的正常程序應該是這樣的:旅禁閉2次-->師禁閉2次-->明德班-->勵德班。
情節重大直接送軍法。
我陸續被關好幾次,但幾乎沒經過過正常程序。
新兵集訓隊,因為是在部隊的代訓中心,直接送師禁閉。
我新兵入伍在楊梅高山頂,所以應該就是關在現在當紅的269旅禁閉。
下部隊在金門,跳過旅禁閉直接送師禁閉,好像也不用跑流程,營長一通電話我就進去了。
金門關兩次都一樣,營長一通電話就進去。
退伍前一個月,差點又被送,這次照程序了:已關滿兩次師禁閉,送明德班。
當時明德班一期三個月且不算兵期,進去等於多當兩個月的兵!
所幸我連輔仔拚死仗義相救,才免除此難如期退伍。
在269禁閉的日子,寫在這裡:軍旅回憶 » 雖小兩冬兵 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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