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要回到1992年,張姓軍官和范姓元配結婚,2000年以單身身分比較容易升官為理由2人離婚,但如願升遷後,張姓軍官再於2007年和另一名劉姓女子結婚,元配覺得奇怪,不斷催促,離婚後又再和范姓元配結婚,這一結一離,2009年又再度重演,張姓軍官故技重施,又說是為了升遷但離婚後一去不回,和謝姓女子結婚,元配追查這才發現,張姓軍官在9年內一共娶了三次也離婚三次。
難道現在軍人結婚不用填婚姻報告表送請權責主官核定嗎?張姓軍官在9年內一共娶了三次也離婚三次,對婚姻都不誠實,又如何能為國家盡忠呢?單位安全查核形同虛設,這種人都還能在軍中生存,顯見國軍內部管理出現很大的漏洞,也難怪會發生洪仲丘虐死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