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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3-07-10 09:03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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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軍法吧.
我當年離開值更部位,接更的人又姍姍來遲.還遲了半小時.
後續,新官上任的老二揚言要以"巡航視同作戰,敵前擅離職守"理由辦我軍法.我後來我去禁閉室待了30分鐘不到,頭理了,但是鐵門還沒進,又被老大特旨救出來.但是為了此事我黑很久,直到頭髮又長長為止...(不過,真的辦成了,我的上級主副官應該也會連坐)
我們船沒比東引島大吧??要找我更方便,不過50步距離.我還不是離開跑去喝酒咧.(其實是去後甲板吐..) 職業軍官役期都我的N倍了,不會不知道擅離職守是什麼下場吧??還是軍法教育只是恐嚇小兵用的??
不打勤,不打懶,專打不長眼.這句話,在軍中是誰在說的??我的學校沒教這句.
[ 本文章最後由 長腿哥哥 於 2013-07-10 09:26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