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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老貓 於 2013/03/06 21:22 發表
記者應該沒搞清除棒球規則...再怎麼樣也不可能得到晉級分..只要有1人回本壘得分.不管壘上幾人.打出去的是幾分全壘打..都只算一分...哪來的連得5分..?
應該並不是完全是這樣,有別種計算法,
如果九局上,中華隊追平比數成為3:3,
九局下,韓國最多只有可能反攻一次攻下四分,因為末局下後攻者如佔滿壘情況時,當擊出再見全壘打,那是要算四分,
裁判看的是打全壘打的打者,一定要「有效」的跑完四個壘包,那隻全壘打才算生效,如果有其中一個壘包沒踩到,而遭守方申訴並完成傳球刺殺,而裁判也認同(規則採取不主動判決,留予守方有效申訴,投手採投手板,再退出,傳至未踩之壘包的野手),那隻全壘打便成為只是比賽過程記錄上的全壘打,但因跑壘失誤而沒收(此時成為死球狀態),所有原壘包上之各壘跑者要回原位,分數通通不計算,多一人出局數,
故各位看棒球比賽,後攻者如壘上有人,打出再見全壘打(不一定一定是九局下,延長賽各有效之末局都算,),贏隊球員大家一定是衝至本壘板,乖乖等著擊出再見全壘打人員腳踩最後本壘板,而此時各壘包裁判和本壘位置的主審也盯著看確定踩到後,才轉頭走開,
(再見安打或保送,失誤,犯規,則以有效一分視為比賽結束)
因為韓國一定要超前中華隊五分以上,所以最大可能(九上追平,九下後反攻)也只能有四分,因此八局下打完2:3,依照棒球比賽規則我們就已經贏了,
不可能會有3:8X機會,
但是後攻者真可能有3:7X(此為最大差分)、3:6X、3:5X 等比數機會的,而不是光只有3:4X,
ps. 本例為九上(或有可能九局後續的延長賽)中華隊將比數追平條件推算,也只有後攻之南朝鮮先追平條件下,南朝鮮方能獲得最大的四分勝局條件(但仍小於所需五分),各位可以想想看,
老貓 金錢 +2 小弟搞錯了..多謝學長指正.. 2013/03/06 22:27
>> 不會啦,大家純因喜歡棒球和昨晚比賽過程,純討論棒球遊戲規則,因為很多媒體或名嘴仍引用錯誤的資訊解讀昨晚八局下南朝鮮確定只能領先中華隊一分,電視台和評者便已經大呼我們獲得參加二次賽,南朝鮮遭淘汰的原因(雖然當時南朝鮮是贏中華隊一分條件下,昨晚我也想了好久,為何會那樣呢?),大家一起幫中華隊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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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陸軍野戰砲兵 於 2013-03-06 23:10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