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不長進的預官 於 2013-01-18 12:03 發表
白目東學長
您舉的這個存證信函,存證信函並不具法律上直接的效力
就算是執行命令都可以聲明異議的說
學長 我知道 其實存證信函就只有法律時效點的起算效力
我要突顯的就是 實務面跟理論面的差異
錢在我手上 老子就是扣住你了 想要錢 很簡單 來打官司 打贏都是你的
更前一篇回應 那個查扣理賠的 我有叫事主以執行法中生活之所需去向法官申請異議
強制執行須知
【公布日期】100.07.01 【公布機關】司法院
第十二點之一
債務人依法領取之社會福利津貼,如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老年農民福利津貼及榮民就養給付等;或依法領取之社會救助或補助,如生活扶助、醫療補助、急難救助及災害救助等,該等津貼、救助或補助,係維持債務人基本生活所需,不得為強制執行(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項)。
債務人依法領取之社會保險給付,如公教人員保險、勞工保險、軍人保險、農民保險及其他政府強制辦理之保險給付等,或其對於第三人之債權,係維持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生活所必需者,不得為強制執行(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二項)。
但是被駁回了 理由是 法律並無明文規定商業理賠不可查封 且債務人行有餘力繳交商業保險 顯示並非生活之必須
保單狀況比較複雜 要看欠債的是誰 保單狀況 要保人 被保人 受益人有不同的法律地位
要看個案認定 沒辦法一言蓋過
順便告訴大家 大樹金控在97年底完成全金控資料聯通 只要你欠到大樹金控任何一毛錢
日後你在大樹金控有任何受益權利 都會被優先民法抵銷債權
連跟法院申請都不用
想去變更要保人嗎 哈哈哈 全都鎖住了 日後你 保價金解約 質借 都是優先還債喔 但是可以透過變更受益人 不過要是 醫療險 殘廢險 癌症險 因為受益人一定要被保險人本人 完全逃不掉 只能建議另找他家
但是也可能發生上面的狀況 他追殺你到其他家 這已經不是進不進你帳戶會不會被查扣
而是從源頭鎖住你的受益權 只要有清償受益行為 都必須優先把金額償還債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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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白目東 於 2013-01-18 12:28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