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於 本 站
國 軍 臂 章
軍 旅 札 記
後 備 之 友
留 言 版
後  版
檔 案 備 份
 
發新話題
列印

法律常識......拋棄繼承!限定繼承!

未修法之前,如果遺產大於遺債,就辦限定繼承.隱匿財產是有可能的,只辦拋棄,那就爽了政府.

但繼承相關法規及影響,在鬧出多條人命前,主管機關根本不管,民眾死活關官員.民代何事?直到

媒體輿論狗幹之後,才有些微的宣導,並直到這幾年才又修法.

更早之前還有更離譜的,家屬莫名其妙繼承大筆土地,結果繳不出遺產稅,財產竟被查封.

而留下大筆資產者,與繼承人並無往來,留下的土地,雖然面積廣闊,但都是不值錢的農林地.

很好笑是吧!這就是台灣的法律.

另外,保險理賠不在債務追償範圍.即便被繼承人留下大筆負債,亦不能對繼承人所得之保險賠付金

作任何追討行為.不過,地下金融除外.

想知道親屬有什麼樣的保險,將保險人ID交給熟識的保險人員可以得知.但現在有個資法,不知還通不通?

同理.如果欲買中古車,亦可從車籍資料去查該車是否有重大維修或重大理賠,以保障自己權益.

本帖最近評分記錄
  • 臥底小弟 金錢 +2 讚!讚!讚! 2013-01-18 10:55

  • neuro 金錢 +3 讚!讚!讚! 2013-01-17 05:17

  • 210師少尉 金錢 +4 讚!讚!讚! 2013-01-17 01:52

  • 死蚊子 金錢 +2 砲長大~中古車除非有正式理賠紀錄~不然民間車場是察不出所以然的 2013-01-16 23:51

  • tsao1008 金錢 +2 2013-01-16 22:46

引用 TOP

引用:
原文由 aug483 於 2013-01-19 18:42 發表

不好意思竟然轉了一篇您覺得可笑的文章.*拋棄繼承比限定繼承好用多了*

所以文章中那些自殺得例子在您看來只是作者為了要誤導大家.現實中是絕不會發生?

*檢察官是不管民事案件的*這是您對這篇文章作者的疑問. ...
這是非常棒的轉貼文,在討論的過程裡,我也被導正了錯誤的認知

經由大家的討論後,我收益良多,相信你也一樣,大家也一樣.

謝謝你貼這主題!

本帖最近評分記錄

引用 TOP

後 備 軍 友 俱 樂 部   All Rights Reserved.

回上一頁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