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不長進的預官 於 2013-01-19 09:17 發表
理論與實務的差距是很大的
學術界跟實務真的差很大
這也就是為何教授詐領研究經費案學術界跟實務界看法南轅北轍的原因
回歸正題,我個人是希望軍友不要隨便轉載法律相關文章
因為一樓學長轉的這篇就學法律的人來 ...
不好意思竟然轉了一篇您覺得可笑的文章.*拋棄繼承比限定繼承好用多了*
所以文章中那些自殺得例子在您看來只是作者為了要誤導大家.現實中是絕不會發生?
*檢察官是不管民事案件的*這是您對這篇文章作者的疑問.
但是我之所以轉載的出發點是因為看到作者因*驗屍*知道死亡原因後想要提醒家屬
或未來有可能碰到的用意....
*一人辦 限定繼承,對全部繼承人都生限定繼承之效力,才不會被死者拖累到,進而造成繼承人自殺的慘劇!*
阿侯長官和60砲長已提出繼承法已修過了.所以這篇文章也許已經過時了...
對不懂法律的我.看到的是悲劇無奈~
對很懂法律的您.看到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