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Guest from 114.140.11.x 於 2013-04-29 10:10 發表
理論上,既然是兩年「役期」,國家是有權力要求做到退伍前一天的
不過現實上,部隊長敢要部屬做到退伍前一天的實在不多
即使如此,有些人能夠幾十天前就擺出待退姿態,每日除吃飯外不受節制,應該算吃國家吃很大
...
也不能這樣講,當年廣大陸軍有1/3都是外島部隊,以我20年前入伍
到了馬祖只有在島僅有星期天點放(號稱0800-1700),事實上終其外島生活
大多是(1000-1500),菜鳥下部隊那半年八個月更是這段時間
還要站個哨,只能匆匆出去洗衣服、買東西吃,匆忙地再趕回連隊
說吃吃不飽、說睡睡不足... 裝備軍服內衣褲軍鞋,都是自己買
要啥沒有啥? 國家又曾補給按照該有的?
每天外島兵當廉價勞工,蓋工事、搶砂灌漿、步兵連當工兵用,
又要維持衛哨、又要體能戰技,演習時間到了啥都來
絕大多數的人當兵都做完了;照說,外島兵誰又欠誰的假??
台灣很多野戰師,一大票人被欠假沒放完也退伍了
又能講啥??
我只比較兩年兵之間,但比起陸一特三年兵,我們又更好命了
起碼少一年,那是制度改變問題。
以我來說,當兩年兵我沒有虧欠過國家,1995年下半年到11月我退伍
都是備戰的心理狀態,只要開戰隨時也是準備死守打到底
當年入伍到退伍時狀態,我也是絕對能戰、敢死、堅決要捍衛台灣
當個標準的戰鬥步兵,當年我被訓練得也不愧對國家了,
共軍只要上岸對戰,絕對給用自己命去拚一堆敵軍
這是當年的決心。這一點,跟後面到1996年3月大多台灣三軍、
尤其是外島同袍絕大多數人都是盡自己責任當完自己兵,捍衛台灣了。
那比起現在,入伍11月退伍,整個待遇卻大多比以前上等兵還要上等兵了。
誰對得起誰? ...? 這沒辦法比較,時代、制度、兩岸情勢...
當下,對得起國家,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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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阿桂 於 2013-06-15 03:27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