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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繳保費配偶挨罰! 國民年金首開罰單

引用:
原文由 兵器連觀測兵 於 2013-01-03 23:34 發表
好像半個月前,立法院有修法,不用幫配偶揹負債。
這行為好像違法?
會保國保的,大多是失業弱勢的吧?
債務屬於私人債 用民法

罰款屬於行政罰 適用行政法令

兩者法律定位不一樣

反正欠到國家的最難跑 除非你名下都空空 否則照樣可以強制執行你 最終手段還有管收 雖然那是要欠很多才會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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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kyBlue 金錢 +2 東大說的是對的!只是政府這麼做讓人感到有只許州官放火之嫌! 2013-01-04 13:09

  • 兵器連觀測兵 金錢 +2 2013-01-04 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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