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兵器連觀測兵 於 2013-01-03 23:34 發表
好像半個月前,立法院有修法,不用幫配偶揹負債。
這行為好像違法?
會保國保的,大多是失業弱勢的吧?
這個法稱為"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由民進黨第一美女立委葉宜津提案通過,結果變成無良銀行向不知情的配偶求償.
提案的她竟然說...她不記得當時的背景.
由此可見上天是公平的,竟然給了美貌的容顏,當然就不應該再給有智慧的腦袋.
此惡法已被廢,當時奔走於立法院的不良銀行白忙一場.爽沒有多久!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 ... /20120926/34533313/
政客皆是與財團走在一起,相信政客與人民在一起者,建議盡速就醫.
小胡 金錢 +20葉x津長的有夠醜的 從政的人其實面目可憎
你準備被告吧!我再幫你辦入獄惜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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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60砲長 於 2013-01-04 00:49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