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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繳保費配偶挨罰! 國民年金首開罰單



國民年金上路4年多,首次針對不幫配偶繳保費者開罰3000元,目前全台約有374萬人,因為失業或是經濟條件不佳,納入國民年金保險,生活本來就很吃力,繳不出保費配偶還要被開罰,遭批不合理,對此內政部社會司強調,根據國民年金法,被保險人和配偶間本來就有連帶繳納義務,而且開罰是針對有能力卻不繳款的民眾,並非趕盡殺絕。

廣告:「你存下的比你想像中多更多,國民年金每天存一點點。」

國民年金2008年開辦,目的是要讓失業或經濟條件不佳的國民,也能享有社會保險的好處,廣告宣傳甚至拍起微電影,上路4年多,全台灣約有374萬名家庭主婦或失業者納入保險,原本保費每個月726元,這個月漲到778元,但繳費率只有5成8,估算至少100多萬人欠費,勞保局受託執行開罰,一共50多人配偶遭開罰3000元,遭民眾痛批,像是來搶錢。

民眾:「就是沒有辦法上班,要繳保費都繳不起。」

內政部表示,根據國民年金法第15條規定,被保險人和配偶之間有連帶繳納義務,開罰對象也經過篩選,配偶年收入超過100萬,而且超過1年未繳保費,也沒申請分期或是延繳,是針對有能力卻不繳款的人,並非趕盡殺絕。

內政部社會司副司長陳素春:「被保險人他沒辦法付得起,那配偶基本上應該是負責幫他繳保費,他可以申請分期或是延期繳納,再來你要看看有沒有正當理由,基本上不會開罰的。」

國民年金追欠費罰配偶,而且累積不繳保費1年,還會再罰6000元,儘管依法有據,但對繳不出保費的民眾來說,難免覺得不合理。


資料來源:
http://tw.news.yahoo.com/%E5%9C% ... 5%83-055247342.html
國民年金是強制投保?如果不是那罰什麼錢?

[ 本文章最後由 混血三冬兵 於 2013-01-03 23:3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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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alker629 金錢 +5 政府把人民當提款機理由總是千百種 2013-01-04 22:46

  • 工蜂火箭兵 金錢 +1 2013-01-04 20:29

  • 陸一特 金錢 +2 開辦時他用老人年金把你框住,不繳沒得領! 2013-01-03 23:40

  • 兵器連觀測兵 金錢 +3 如果沒保勞保,是一定要交國保的! 2013-01-03 23:31

金門  127師班超部隊     台灣  333師埔光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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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owf.moi.gov.tw/09/3/3d.htm

問十八:國民年金是「強制」加保嗎?

答:國民年金法是採取柔性強制投保,不繳納保險費對被保險人沒有罰則,但依據國民年金法第16條規定,如您未繳清保險費及利息前,是不能享受國民年金的保障。

問二四:家庭主婦本身沒有收入來源,如何繳納保險費?

答:國民年金保險之保險費及利息,於配偶間,互負連帶繳納之義務,即被保險人未依規定繳納時,保險人(勞保局)將以書面限期命其配偶繳納,屆期仍未繳納者,處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但配偶有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



訂這什麼法,高興用那一條就用那一條

[ 本文章最後由 混血三冬兵 於 2013-01-04 00:2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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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  127師班超部隊     台灣  333師埔光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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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國民年金保險簡直是騙局一場,從下期起我將停止繳納,將相同的繳納金額轉投與壽險公司之保險,一樣的金額可獲得更好的保障,我不必擔心國民年金保險何時會倒?年滿65歲之後還可領到政府所講的金額嗎?每期所繳的錢是否一直增加?沒錢繳還要被罰款等等多種的顧慮,如果年滿65歲之後身無分紋,也可申請低收入補助以及社會救助,這都比政府的國民年金保險領得還多,我不必為了一個月領那3千多元,在那自尋煩惱

[ 本文章最後由 混血三冬兵 於 2013-01-04 21:5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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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lymonster 金錢 +6 我很贊同 2014-02-13 11:28

  • Walker629 金錢 +5 辛苦賺來的錢留著自己用該多好,為何要交給這個信用不佳的政府呢? 2013-01-04 22:50

金門  127師班超部隊     台灣  333師埔光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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