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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服:非軍人恐觸法

質詢模擬孕婦著軍服 高華柱:非軍人恐觸法
〔記者羅添斌卅台北報導〕為凸顯懷孕女性軍職人員在軍中服役卻無軍用孕婦裝可穿的窘境,立委馬文君昨天請懷孕的助理戴著軍帽、穿著迷彩服在立法院委員會亮相,但遭國防部長高華柱反將一軍,質疑若是非現役軍人穿著國軍迷彩服,有違法之嫌,會遭處罰,逼得馬文君急忙撇清說,「她不是軍人」、「穿的是道具服」。

國防部軍事發言人羅紹和表示,刑法第一五九條規定,公然冒用公務員服飾、徽章或官銜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金。他說,如果非現役軍人穿著軍人制服或其他服裝,未佩帶階級標識或戴軍帽,這部分應視其有無冒用的故意,及在外形上有無使人誤信可能,應否構成冒充公務員服章官銜罪,須由法官認定。

坊間有許多軍用品店,販售各國軍用服裝及國軍軍服,也有軍事迷喜歡穿著迷彩服在外亮相,此外,許多電子媒體主播及綜藝節目主持人也多喜愛穿著軍服做角色扮演,這些行為看在軍方眼裡,都有觸法之虞。

軍方官員指出,以國軍制式野戰迷彩服為例,完整的標識應有:標有國徽的軍帽,服裝上應有軍種、階級、姓名(含血型)、服役單位圖徽等。

馬文君昨指出,目前國軍製發的野戰迷彩服根本沒有顧及女性,女性官兵一旦懷孕,不是只能穿較寬大的迷彩服,就是要穿著一般孕婦裝在營內行走,格外刺眼突兀,她要求國防部儘速製發撥補軍用孕婦裝,以符合女性軍人需求。

著軍服會不會有觸法的疑慮?

未到馬祖,嚮往馬祖.剛到馬祖,痛恨馬祖.不知不覺,愛上馬祖.離開馬祖,懷念馬祖.

引用 TOP

〈獨家〉盜賣迷彩服?漆彈場軍裝 稱軍營流出 記者:施協源 謝孟哲     新北市     報導
  
  
盜賣軍品可是會被處以重刑,但新北市一間漆彈場提供鋼盔及軍服等,讓民眾體驗槍林彈雨的刺激感,但裡頭的迷彩服不僅都附有軍種軍階,連標籤都和聯勤製造的一樣。業者透露,這都是從軍營流出,非法取得的,事後又改口是向國軍收購,但國防部否認有標售軍服,報廢品都會一律銷毀,只是據了解,軍方內部的裝備軍品,其實帳冊數字和實際數,常常都有落差存在。


頭戴鋼盔穿上迷彩服,全副軍裝打漆彈好刺激。記者:「你是砲長耶。」民眾:「沒有啦。」


女孩子體驗槍林彈雨、射擊快感,男生則來重溫大頭兵時光,漆彈訓練場內近千件迷彩服,職稱、軍種及階級跟軍服都相同,業者竟也大方坦承,這都是非法從軍營流出的。民眾;「有我(以前)連上的衣服耶。」業者:「真的,這麼巧。」民眾:「真的啊,運輸營的啊。」


業者:「他(老闆)有這管道可以去拿,聽說好像還滿便宜的,因為這都是人家報廢的啊,或多的料件,放在裡面他們(軍方)也頭痛。」記者:「是從軍營裡面流出來?」業者:「對啊,流出來,其實也是犯法的。」


業者口中貨真價實的國軍迷彩服,胸口繡上黑色三角形,下方軍種、領口別上軍階和金門駐軍相比較一模一樣,內襯標籤也和聯勤製造的野戰迷彩衣相同,但軍服被盜賣流出可不是小事,業者改口是軍方開源節流的方式。業者:「我們軍服來源是固定國軍汰舊下來的衣服,我們是跟國軍收購的。」


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已經破損沒有意義價值的服裝會列為廢品,然後依據國軍相關的規定,完成破壞或是剪破之後,我們會委商辦理銷毀。」


國防部否認迷彩服遭盜賣外流,只是營區的裝備及軍品回收清點不可能完全相符,一直有所謂的「黑數」存在,過去就曾被民眾發現,軍中的罐頭乾糧被丟棄在坑道,管制的彈藥及戰鬥刀也曾外流,現在正規迷彩服成為漆彈道具衣,讓軍服外流的軍人,業者如果真非法取得軍服,讓顧客配戴官階回味當兵時光,恐怕也已經觸法。
軍階.名條.單位臂章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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