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是 傭兵 就不用談薪資,既然他回來了,也正在盡他該盡的義務,也就不須再追究當年為何不服役就出去,我想,也應該不是為了逃台灣的這一、二年兵役,反而去當8年的法國兵。
體能是一個軍人最基本的要求,當然特種兵的要求又更勝一般兵員,電視上曾播過 "菁英部隊魔鬼營" 、也曾播過外籍兵團在沙漠的入門訓....。這些特種單位不是通過了篩選就正式成為該單位的一員,而只是取得了能受訓的 "資格" 而已。他們多半要再受訓一~ 二年,然後能結訓的人,才是真正該部隊的成員。所以,各位學長也就不必討論他的話是否長他人志氣而滅自己威風? 新聞嘛,有時候明明當事人沒有特別的意思,經記者的轉述後,語意又不一樣了。
不論他加入外籍兵團的初衷為何? 我個人蠻佩服他的,畢竟,他這8年不只是受訓後,站站衛兵而已,是有實戰經驗的。即便沒有特殊的攻擊任務(有也不能說),即便只是派駐在阿富汗、索馬利亞...等地當 維和部隊,也是隨時可能殉職的。也就是說,所謂的實戰經驗代表下一刻就可能一槍斃命。我想,光是這點,大概是多數人沒辦法做到的。
當然啦~ 我國也有不少派出去受訓的人,除了 砲長大 貼的那位 "遊騎兵" 之外 。我記得更早之前,也有一位通過 海豹部隊 訓練的海陸仔,這些受訓完的人真的該要好好利用。因為人家教你的東西,多半是用經驗與命換來的,我們能以其為種子教官的話,相信在某種程度上也能提升我方的實力才對。當然啦 ~ 也要看上面的重不重視,如果只會嘴巴談和平,或只會阻擋買潛艇的這類人,那大概也沒什麼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