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一生懸命 於 2012-09-24 10:32 發表
不過話說回來,在台灣,如果一個下士班長可以領150萬年薪,
那叫我簽下去我也願意,去受什麼山訓,傘訓,游擊戰,叢林戰...都OK!
每天吃ㄆㄨㄟ,也甘之如飴!
我當兵時有一個士官長(當年年紀跟我一樣大,已經做滿12年退伍,在外面過了幾年又簽回來),
因為他跟我念同一個小學的,算是同學,常常聊往事關係還不錯,有一次就問他為什麼退伍後又簽回來?
他說的話跟你一樣:
他之前在外面送瓦斯月薪不到2萬,做貨運算件一個月頂多3萬,又沒有什麼專長,去上電腦課又學不會,
當年他當一等長年薪約80萬,簽下去當到50歲退休還有20年,算一算有一千六百萬,省著點用投資房地產退休後可以當寓公收租,
簽下去受什麼山訓,傘訓,游擊戰,叢林戰搞不好還有加給,每天吃ㄆㄨㄟ,也甘之如飴.
補充:
我記得他還說過,如果不是年輕時不懂事,把錢都花在吃喝玩樂上,前面從學生到下部隊這12年也可以存到幾百萬,早就可以當寓公收租了,
退伍後一文不名的在家給父母兄弟嫌,出去工作也沒有多少錢,所以他這次再次簽下去,就是為了彌補之前的荒唐,看他休假幾乎都不出去,也只吃軍中的伙食,看他真的鐵了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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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筠心 於 2012-09-24 15:28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