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貓哥 於 2012-07-12 23:57 發表
昨天氣溫很高,我在自家花園裡脫光了日光浴,
我的女鄰居卻打電話報警,結果,
我被當作暴露狂抓進了警察局.....
⋯⋯
今天,我發現她也一絲不掛地在花園裡日光浴,
為了報復,我也打電話報警 ...
突然想到萬一下一次是您們兩個人都同時脫光作日光浴...
那...不知道警察要抓誰??
該不是暴露狂+偷窺同時兩項罪名同時成立吧,那就真的好衰啊...
PS:由於今天額度已用光,所以無法為貓哥大加錢給點鼓勵,待明日補上,請見諒...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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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jacky_chiou 於 2012-07-13 16:22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