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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陸軍野戰砲兵 於 2012-06-29 20:37 發表
我很贊同,火砲飛彈買來便應該使用,要分年分批次購買,定期排用(先進先出),到了失效最後那一年,剛好也排上去予各部隊演習實彈射擊,爭取操作人員實際練習經驗,
每次都放到不能用,還花錢找人處理廢彈, ...
其實火砲砲彈本來會推陳出新.
不管怎麼打都會剩下一堆舊砲彈沒打掉.
各位想想一門火砲一年才打幾十發.而一場戰爭下來一門火砲最上擊出上千發砲彈.
為了維持戰時的庫存.
沒打完的彈藥拿去銷毀本來就不奇怪.
各國都如此啦.
像北約空襲利比亞.
空襲不到一個月北約的飛彈就用光了.
砲彈這咚咚本來就如此.
戰備時嫌太多而戰爭時沒幾天就打光光了.
其實各國也都定時銷毀沒用光的砲彈這一點也不奇怪啊.
嚴格說起來.
這不能算浪費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