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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 連長測體能 士官代跑

三千公尺徒手跑步必須十四分鐘內跑完才算及格,這樣的標準還找槍手代跑,看到這新聞覺得好笑。
以前我們新兵集訓隊規定5000公尺一率要求22分鐘跑完,時間內跑不回來哪就走著瞧,
早、晚都加強訓練,以達到22分鐘標準。
那時老旅長劉X曲,常罵跑5000超過22分鐘的說:跑那麼慢,打不過人也要跑得贏。

[ 本文章最後由 汽駕兵 於 2012-06-23 09:0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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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kyBlue 金錢 +1 唉…海陸之恥! 2012-06-23 00:59

  • 臥底小弟 金錢 +2 以前在小金,通信集訓隊山路的五千公尺,有時還在會東崗機場遇到105砲群,繞路就更 2012-06-22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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