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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2-06-18 02:03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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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們受害者可要求拷貝歹徒影像嗎?
*可以,在有明確事證情況下,可以要求影印歹徒影像供家人親友協尋,若不肯則直接訴諸媒體上報更快。另外就是
拿著報案三聯單向案發現場所有公私所有之監視器調閱,若涉公務機關之監視設備,建議由里長或民意代表陪同。我有調過。
家母錢是未經本人許可下調包,這算竊盜罪?還是詐欺罪(三聯單寫詐欺)
*以您目前說明的情況標準是會依詐欺案受理。但若影像畫面有出現恐嚇言語或強硬行為手段,則可能有涉及恐嚇取財或強盜行為,
但若物品為令慈未抗拒親手交付的話,就僅為詐欺。
二. 詐騙金額會影響轄區重大案件?或普通小案件嗎?
(受害金額應有超過二十萬以上,但警察只願寫約新台幣十九萬)
*金額超過20萬以上屬較大案件,有限時破案壓力,一般承辦員警會寫在這價值以內以免承擔破案壓力(有點吃案或以大報小嫌疑)。
建議將物品清單詳細列出並找出購入相關文件與店家商號,並探訪店家估價向承辦員警提出異議,若不受理則聲稱將向其主管與督查組
申訴異議!
三. 家母被騙走為數不少顆25分碎鑽(十年前陸續購入),請問要換算25分碎鑽約等值的新台幣(報案筆錄記載),請問一顆該約如何估計呢?
這要詢問珠寶相關店家,看看有否軍嫂可提供經驗
P.s:如果可以,盡量擴大監視器範圍,說不定可以鎖定歹徒車型車號及逃逸方向路線,也可研判歹徒有沒有地緣關係。這會工程浩大,如果有支援
會比較能辦到。
[ 本文章最後由 SkyBlue 於 2012-06-18 02:21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