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小瓜呆 於 2011-01-04 15:06 發表
陸一特的補償金不應該是國家賠,應該是先對當年的「補充兵」徵收「補充稅」,因為如果沒有三年兵,大家都是二年,又一定要有60萬大軍,這些人就不可能是補充兵?
說不定那些甲、乙等體位而「被迫?」當補充兵、甲種國民兵、乙種國民兵的人,還認為:是國家剝奪他們當常備兵的機會,正準備發動另一波賠償或補償?
曾經,有位當國民兵(非甲、乙等體位)的朋友「正氣凜然」告訴我:「我很想當兵呀!因為國家不要我......」如果他真的在部隊被我遇到,我鐵定把他操到看見佛祖!
引用:
grizzle_13579 金錢 +1 1.3.5見佛祖.2.4.6見上帝.星期天送它去陰曹地府---呵呵,. 2011-01-04 15:51
「活人」是不容易見到佛祖或上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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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排長兼軍醫官 於 2011-01-04 16:00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