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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枉被迫多當一年兵 陸一特:賠錢啦

引用:
原文由 Guest from 124.8.5.x 於 2011-01-03 17:58 發表


又沒有違法?
賠什麼賠!
想錢想瘋了?
應該叫那些抽到國民兵的來賠才對!
這跟想錢想瘋了有什麼關係?
那你覺得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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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Guest from 118.167.104.x 於 2010-12-31 05:36 發表
舉例:
當年的228受難家屬  我就覺得賠的很公道  因為  太多的冤獄與濫殺無辜
但是  最後錢是誰賠的?  全民賠的!   蔣家有賠嗎?  負責濫捕濫殺的劊子手有賠嗎?
都是我們大家幫忙出錢賠的!

對與錯  是與非  請 ...
非常贊同
國家該賠的國家賠(228, 當兵冤枉 不明不白死 & 陸一特)
該蔣家賠的就由國民黨買單, 不可叫全民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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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Guest from 124.8.5.x 於 2011-01-03 17:58 發表


又沒有違法?
賠什麼賠!
想錢想瘋了?
應該叫那些抽到國民兵的來賠才對!
有沒有違法以及時效問題  有待大法官釋憲  尚未定論
想錢想瘋了  此話涉及人身攻擊  也對此版上服陸一特軍友不公
畢竟  你我未曾多當那365天   
再者  國民兵  應該不是用抽的  通常是體位過高  過重  過瘦  
或有先天缺陷者  沒有從軍機會  還被您吆喝賠錢
如果您認同這裡  不妨先去註冊  再來發言  
小弟與你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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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排長兼軍醫官 於 2010-12-22 09:22 發表


事實上,陸一特的「役期」完全沒有違背兵役法(民國48年公佈),因為「退伍令」上「實際在營服役期間」確實為「貳年零個月」。(青岐老兵部落格:http://tw.myblog.yahoo.com/jw!JryD_7iTEkPDfZKcbYR5yg--/artic ...
2年役期退伍,依法應予『退伍』且令兵員返鄉報到,如要繼續召集,則應交由團管區發召集令到鄉鎮公所兵役課進行
而不是半夜12點隊伍後一覺睡醒依舊得參加早點名吃饅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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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Guest from 211.22.103.x 於 2011/01/04 09:52 發表
2年役期退伍,依法應予『退伍』且令兵員返鄉報到,如要繼續召集,則應交由團管區發召集令到鄉鎮公所兵役課進
行而不是半夜12點隊伍後一覺睡醒依舊得參加早點名吃饅頭......
抽籤時就己經知道是陸一特了,
並無所謂的一覺醒來多一年的情事...

天涯若比鄰
馬祖北高出境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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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一特的補償金不應該是國家賠,應該是先對當年的「補充兵」徵收「補充税」,因為如果沒有三年兵,大家都是二年,又一定要有60萬大軍,這些人就不可能是補充兵?

從補充兵身上抽來的補充税,用來補償給陸一特,這樣才合理啊!

還有,那些因玉山案而不必臨召的陸一特,若是擔任士官,也應收回其領導加給。如果他們入伍時沒陸一特的身分,人家也不見會選他去受訓啊?

這樣有出有入才對,不能光叫國庫出錢。有政策受害者,必然也有受益者,那受益者不付費,老是叫其他納稅人來負擔,這也不公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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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小瓜呆 於 2011-01-04 15:06 發表

還有,那些因玉山案而不必臨召的陸一特,若是擔任士官,也應收回其領導加給。如果他們入伍時沒陸一特的身分,人家也不見會選他去受訓啊?.
不過
我一直覺得很奇怪
並不是所有的陸一特都會被派去受"士官訓"

像我下部隊碰到過末代陸一特...印象中他還是上兵而已吧

之前也一直看到大家說..陸一特都被丟到專業兵科
這我說法倒也是一直是存疑的

284師砲兵1135營砲二連(金門苗圃"現為金門植物園").. 指揮所上兵水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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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小瓜呆 於 2011-01-04 15:06 發表
陸一特的補償金不應該是國家賠,應該是先對當年的「補充兵」徵收「補充稅」,因為如果沒有三年兵,大家都是二年,又一定要有60萬大軍,這些人就不可能是補充兵?
說不定那些甲、乙等體位而「被迫?」當補充兵、甲種國民兵、乙種國民兵的人,還認為:是國家剝奪他們當常備兵的機會,正準備發動另一波賠償或補償?

曾經,有位當國民兵(非甲、乙等體位)的朋友「正氣凜然」告訴我:「我很想當兵呀!因為國家不要我......」如果他真的在部隊被我遇到,我鐵定把他操到看見佛祖!
引用:
grizzle_13579 金錢 +1 1.3.5見佛祖.2.4.6見上帝.星期天送它去陰曹地府---呵呵,. 2011-01-04 15:51
「活人」是不容易見到佛祖或上帝的。

[ 本文章最後由 排長兼軍醫官 於 2011-01-04 16:0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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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djelvis 於 2011-01-04 15:20 發表



不過
我一直覺得很奇怪
並不是所有的陸一特都會被派去受"士官訓"

像我下部隊碰到過末代陸一特...印象中他還是上兵而已吧

之前也一直看到大家說..陸一特都被丟到專業兵科
這我說法倒也是一直是存疑的
陸一特因為役期較長   有助於部對各項專經專長的傳承   
再加上補償與坎站心態  大多都會送士官訓沒錯
但是  教育程度  前科素行  刺青  
也是導致陸一特學長  無法全部送訓  成為士官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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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melodyaudio 於 2011-01-03 21:22 發表

非常贊同
國家該賠的國家賠(228, 當兵冤枉 不明不白死 & 陸一特)
蔣家賠的就由國民黨買單, 不可叫全民賠
~~~~~~~~~~~~~~~~~~~~~~~~~~~~~~~~~~~~~~~~~~
說得好~~

偶前面有提到請[蔣孝嚴]出面處理哩~~

怎麼能要全民買單呢~~讓國民黨埋單~~偶也是贊同哩~~

[ 本文章最後由 工四火箭砲長 於 2011-01-04 19:3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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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Guest from 124.8.5.x 於 2011-01-03 17:58 發表


又沒有違法?
賠什麼賠!
想錢想瘋了?
應該叫那些抽到國民兵的來賠才對!
~~~~~~~~~~~~~~~~~~~~~~~~~~~~~~~~
服役國民兵者~~役男體位判定為丙等]也~~

例:身高156公分以下~~超過195公分為丙等體位~~

這不是用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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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Guest from 124.8.5.x 於 2011-01-03 17:58 發表


又沒有違法?
賠什麼賠!
想錢想瘋了?
應該叫那些抽到國民兵的來賠才對!
抽到海軍陸戰隊
才最有資格補償
應該一併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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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Guest from 124.8.9.x 於 2011-01-05 00:27 發表


抽到海軍陸戰隊
才最有資格補償
應該一併納入
又多一個錢坑法案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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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Guest from 124.8.9.x 於 2011-01-05 00:31 發表


又多一個錢坑法案
唉!
看看
聴聴
就好啦
別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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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同六聚餐時
所有陸二特(兩年役期)統一起立  向陸一特(三年役期)學長  敬酒三杯

接著  再向自願投筆從戎(含轉服 士校 官校)  之各級軍士官 敬酒六杯

照目前政府與國防部之態度  補償案  真的是遙遙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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