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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6 則發表於 2008-04-30 09:59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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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是一個很好玩的現象。
越是司法制度不健全的國家,人民對廢除死刑的反應也越大。台灣政治犯冤死的狀況很多,但很奇怪的是戰後這60多年,還沒有任何一件因司法誤判死刑而作出的冤獄賠償,一件都沒有。
可是大家真的相信,台灣的司法制度與司法官素質,會比歐美日本都還要高出這麼多,原來我們是生活在這麼一個「幸福」的天堂裡嗎?
其實最初會出現廢除死刑的想法,也就是因為人們相信,無論再怎麼小心,司法還是會出現冤獄,而死刑是無法彌補的。舉個例子來說,販毒的罪很重,但是要栽贓一個人販毒卻很容易,大家也看過電影裡警察把毒品丟在被逮捕人車上,假裝是從車上搜出來的。
另外像是當年金門因仙人跳造成預官自殺,不也就是因為軍法把強姦搞成唯一死刑,而政府又把明明軍方可以完全掌控秩序的金門視為「戰地」,最後釀成的悲劇。
台灣現在要公開全面廢死刑,民意不會支持,只是用「暫緩執行」拖延,但這樣做其實對司法的傷害更大。我是主張對於沒有殺人的刑事案件,就不該執行死刑;還有法律條文中的「唯一死刑」也一定要廢除。
死刑其實也不是毫無缺點,舉個例子陳進興死了,但警察卻把所有破不了的案子全推到他身上,這是會連累無辜的(有些案子還有共犯)。
司法是個很複雜的課題,國家機器又不是幫派堂口,不只是在幫受害人討公道出口氣而已。很可惜台灣的政客與弱智媒體,把死刑問題又搞成第二個統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