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於 本 站
國 軍 臂 章
軍 旅 札 記
後 備 之 友
留 言 版
後  版
檔 案 備 份
 
列印

準法務部長請向廢除死刑........

在此我想問問那些所謂人權團體,當你們大聲疾呼廢除死刑並慷慨激昂的時候,有沒有回過頭來問問那些受害人家屬的感受,或許你們曾進入監牢探視那些受刑人,被他們的真心懺悔所感動並且想要餵他們做些事,但別忘了,他們都是因為犯下不可原諒的罪行而進去的,這是對所謂的公平以及正義做最低限度的維持...............

另外浪花大大所提的案例讓小弟想起之前砍殺雙親而被判處死刑的林清岳,像那種不之感念父母之恩的禽獸應該被判遊街並處以凌遲之刑將它千刀萬剮 一槍斃了他算便宜了........

引用 TOP

只想說"將心比心",這些所謂的人權團體,請你們捫心自問設身處地的想一下,當被害人是你的親人或好友的時候,你們的心情會做何感想?原諒?別自欺欺人了,我真的不相信有人會有這樣的寬宏大量,特別是對這一類的事情.
至於人權這兩個字,那是對"有人性"的人才派的上用場的,對喪心病狂的畜生是不適用的,當大家在討論加害者的人權的時候,請問一下,那被害者的人權在哪裡?難道他就活該被害嗎?

訓練官名言: 我受的是"鐵的紀律",別跟我要求"愛的教育"

引用 TOP

我一定會是第一個跳出來反對的人
加害人是人有人權.那被害人有無人權
對善良百姓來說講人權是應該
對畜牲人渣來說講人權只是害到守法的善良百姓
今天新聞活生生上演.你們這些所謂人本.人權團體
有沒有看到???

引用 TOP

講句難聽
我實在很想建議這樣做
當加害人用怎麼方式去傷害被害人.我們就用他對受害人的方式
來反用在他身上.讓他知道.他這樣做被害人當時是怎樣感覺
一槍斃命太便宜了我還嫌浪費子彈(金屬漲價子彈也漲價)
我對於那種人權團體觀感就是.......爛

引用 TOP

我個人是認為,死刑存在的目的不在於執行面,而是在於威嚇性,因為刑法的目的本來就不是因為怎樣後才被判刑,而是直接列在那邊,已經預告說犯了哪些刑會被判什麼罪責,這是就是刑法,我跟你說你做必要記大過,但是你仍要做,這樣過要不要記呢?如果你說你因個人怎樣而要作弊,不過法規已在先,那以犯了,可以不處罰嗎?我個人對於法律的觀點是,錯就一定要罰,至於為什麼犯錯,那當然是另外在探討,或許是被陷害,或許是被怎樣的,而這就西是考量到其他問題。

引用 TOP

數字是會說話的,根據水果日報的民調顯示有七成八的民眾反對廢除死刑,或許那些人權團體可以利用媒體闡揚他們的理念,但是我相信民眾心中是有一把尺的..........................................................

引用 TOP

補充一下浪花大大所提的新聞∼如下所示:摘自中時網站∼
入侵民宅弒母女並姦屍 9年前高校生兇手今判死刑
2008/04/23 11:03
記者蕭瑋玲卅編譯

準法務部長王清峰公開表示反對死刑,死刑的議題昨天也在日本發燒。9年前一名18歲少年闖入民宅性侵婦女,同時殺害一旁哭鬧的女嬰,廣島最高法院在22日做出最後判決,兇手被處以死刑,也成為日本司法史上,42年來年紀最輕的死刑犯。

22日上午,廣島最高法院外擠滿3000多名民眾,他們排隊準備進入聆聽9年前一起重大刑案,引發社會關注,當時一名只有18歲的高中生,闖入山口縣一處民宅,性侵害當時只有23歲的婦女,婦女抵死不從,連同一旁哭鬧的女嬰一起被殺害,令人髮指的是,兇手在婦女斷氣後,還褻瀆了遺體後才倉皇離去。

在浩劫中痛失妻女的男子四處奔波,不放棄任何上訴的機會,不過由於兇手當時未滿法定成年年齡20歲,法官在量刑方面相當謹慎,歷經9年纏訟,終於做出死刑判決,兇手也成為日本司法史上42年來最年輕的死刑犯。

會讓法官做出死刑判決,除了社會輿論壓力之外,最主要的是兇手的態度。在一審二審時,兇手俯首認罪,法官認為尚有改過自新機會,宣判無期徒刑,不過最高法院予以駁回,沒想到兇手為了逃避死刑,竟然在重審過程中,以精神障礙為理由,翻供否認行兇,檢方大為震怒,認為供詞並不合理,對於受害者毫無悔意,最後做出死刑判決。

受害者的丈夫本村洋說:「希望他是真心想要懺悔,我會把判決書帶到墓前讓妻女知道。」23歲就痛失妻女的本村洋,在9年之後遲來的判決,終於還他一個公道,但是破碎的家庭,卻是他心中永遠的遺憾。

個人觀點: 以目前國內治安環境,不宜廢除死刑.除非哪天大家的生活環境能夠到"家家夜不閉戶,行人路不拾移下"且沒有煩人會騙死人的詐騙集團再來考慮吧!而國內司法應完善盡到勿枉勿縱才是社會全民之所盼望!

Excellen~

引用 TOP

系統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而自動隱藏

引用 TOP

台灣司法判決難免讓人有"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的感覺,法官自由心證下,很多有罪的無罪,無罪的有罪,就算有律師,證據充足又如何,一切還是看法官的心而定,司法哪天公正過,判決政客的時候更可笑,判無罪時司法是公正的是正義的,判有罪時說政治迫害司法不公,小老百姓能怎麼辦,只有鼻仔摸著任人宰割嗎

引用 TOP

系統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而自動隱藏

引用 TOP

浪花兄
花蓮縣民公投?

勝利奠基於戰備           戰備落實於訓練

引用 TOP

我也反對廢除死刑 .
這樣對被害者太不公平了.
反而會照成更多受害者 .

所謂的人權團體..應該優先考慮到受害家屬的感覺 .

別再說沒有明天了

引用 TOP

不曉得現在的檢察官法學素養如何?

曾經有一次陪受害朋友去法院出庭時,承接案子的檢察官連送去法院承審的案件所引用的法條都不對而被法官當庭怒斥,更誇張的是就因為這樣而縱放的被告(犯罪人)步出法院還敢對我們"嗆聲"

難怪說 " 司法會還給被害人公道 " 這句話大家現在都很難相信,一般人都還存在著 "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 的觀念,就只因為或許可以用錢買通檢座or法官,使他們做出對自己有利的判決

引用 TOP

廢死刑的 話..大家都犯罪啊 ..反正不會判死刑..這樣變成沒有警惕作用..社會治安一定會很差喔..所以啊 ...我個人是反對立場...

引用 TOP

堅決反對廢除死刑
我第一個會站出來走上街頭

引用 TOP

後 備 軍 友 俱 樂 部   All Rights Reserved.

回上一頁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