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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法院判江國慶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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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陸一特 於 2012-02-16 00:12 發表

他是一個功在黨國的將領喔!政府不會對當過部長的上將那麼無情啦!
最後是;來來來!大家來繳稅,國家賠!
陳肇敏當然要負最大責任,但要負絕對責任的是柯仲慶
陳是以他取的的證詞作為依據的.
這是狗官栽贓冤殺小兵事件,與政治無關連.跟誰當部長也無關係.
事件發生於1996年,若需負識人不明之責,李登輝先生與陳水扁先生均有責任.
當時張俊宏等人已為其奔走喊冤,江國慶仍難逃一死.陳氏依然逐級高昇.
請問當時誰重視此案?應該是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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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東莒57一兵 威望 +1 先論階級,再談人權..這是我們的現實世界 2012-02-16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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