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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60砲長 於 2011-09-04 01:11 發表
蔡董剛給我一些建議
比如死亡証明的備份文件,以方便申請理賠
如果石頭生前有保險的話
這提醒非常好,明日一早立刻跟石大哥連絡告知
謝謝蔡董給專業的建議.
感謝61c大的專業提醒~~~!公證程序是一定要的!!須經大陸公證處公證或是海基會公證!!!!
如果石頭有商業保險的話,壽險及意外險可獲得理賠,最後一筆在大陸的醫療費用,醫療險及意外醫療
可獲得理賠.所以死亡證明(多準備幾份)及醫療費用收據均應帶回台灣!!!
如果石頭有勞保,可領喪葬給付(支付喪葬費用之人)及遺屬津貼(石頭未婚,由其父母領取)
其未盡事宜,可參考勞保局網站
http://www.bli.gov.tw//default.aspx
如有遺漏繆誤之處,尚請各位先進及前輩不吝指正!!!謝謝~~!
不知石頭在越南有個人保險嗎?或公司有為其投保?此次前往大陸,有無投保旅行平安險?
石頭越南公司的股份後續處理事宜?.......都要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