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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21-01-30 00:37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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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對於個人在第114則底下評分的留言,前半句『連長欺兵不知兩日仍可領半月薪的規定…』可能是在下記錯。
當月是按實際在職或服役日數去算,所以12月份應該領兩日薪,但年終獎金是按照月份百分比去核算,實領約為十二分之十二(一整年),那兩日在軍中服役應該算一個月的年資。若在下解讀有誤還望不吝指正。
其實以我一個純參一而言,對錢這事可就沒有擔任行政的軍友來得清楚,評分留言只是卅年前的粗略印象,但是當初對這錢的算法(只有幾日的薪水和年終計算方法),有的是阿兵哥們口耳相傳,有的是同學善意告知,所以資訊有些混雜,正確的還是得由管錢的行政來解答較清楚。
再次抱歉!留言一時過快未經細察,若造成昇哥或其他軍友誤解,還望諸位海涵!
[ 本文章最後由 waterdondon 於 2021-01-30 00:39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