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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1-07-25 22:42 - 發短訊 - 加好友 顯示全部文章
引用:原文由 軍犬士 於 2011-07-24 23:22 發表
我還是堅持刑罰存在的目的是「殺雞儆猴」、「改革人性」,告訴你甚麼不可以做,做了就會處罰,那既然如此,為何你還是要做,受罰者需要人權,這我贊成,例如坐牢時不可凌虐等,但是他所受的法則仍要遵守,而既然法律 ... 監獄有3大作用:隔離 監禁 矯正
但目前的司法制度確是偏向矯正
重視犯人的人權還有福利
每個月都會舉辦一些文康比賽
真搞不懂這樣犯人就會改過自新了嗎
個人是認為監獄只要有監禁隔離的功能就好了
管理模式以軍事化的管理為主
這樣才有嚇阻的作用
而不是把監獄搞到跟學校一樣
226師憲兵連>>駐地台北淡水~憲兵432梯(約當陸軍1624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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