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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大屠殺

建議台灣的廢死聯盟發函過去~邀請此人來台灣當代言人...
~廢死聯盟的中心思想~人權!!
~死人沒人權!活人~就算是蓋世魔王希特勒~活人才有人權!家屬的悲痛關他們屁事!
~人權至上!殺人無罪!這種狗屁不通的概念~你能接受嗎?
~人命不值錢!家裡阿貓阿狗被車壓死了卻比親人過世還難過..昏~~

[ 本文章最後由 t174819 於 2011-07-24 16:13 編輯 ]

206師關東橋到158師烈嶼~大膽~金陵山莊~陽山X2~貴山~二膽退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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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刑罰過輕 挪威要求處死兇嫌聲浪升高
在挪威22日發生雙恐怖攻擊、造成至少93人死亡後,挪威任何罪行最多只能判處21年有期徒刑的法規,正面臨越來越多的批評,許多人認為這樣的刑罰過輕,要求將兇嫌處死。
自從挪威媒體指出,32歲的布列維克(Anders Behring Breivik)是恐怖攻擊的主嫌後,要求根據挪威刑法擴大最高刑罰的要求,就在不斷升高中。因為一旦布列維克真的只服刑21年,就等同他殺一個人只要服刑82天。
庫佳魯德(Mari Kaugerud)在臉書(Facebook)上寫著,這麼多無辜的生命被殺害,她認為布列維克沒有權利還茍活著。她的「贊成給布列維克死刑」臉書群,已有1,783人加入。
自從22日的殺戮之後,已有數十個類似的團體出現,有些要求將布列維克處死、有些要求判他無期徒刑。
一名商店老板說,像布列維克這樣的人不應讓他置身在人群中,如果只判21年,等他出獄時才幾歲?53歲?不,他造成如此的毀滅不能讓他出去。
挪威是在1902年取消大多數罪行的死刑,並在1979年取消包括戰爭罪行在內的死刑。挪威上次處死人犯是在1948年。
~~怎麼可以為了一個特例修改法律?判死刑是違背人權的.只要犯後有悔意都該無罪釋放!被害死的都是活該!
~~如果挪威人可以做到...才叫做以人為本人權凌駕一切..

系統公告:厚~這篇不多給摳摳對不起你,多送給你38元!

206師關東橋到158師烈嶼~大膽~金陵山莊~陽山X2~貴山~二膽退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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