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藉這個版面討論一下:
憲兵為一個兵科,它的屬性就是專門找麻煩的,也就是類似海軍的軍紀糾察
重點來了,它是附屬在軍種內的憲兵、也就是MP
例如美軍二戰時,一個陸軍師有其憲兵連,這OK
台灣的憲兵司令部也好、指揮部也罷,它還是一個指揮單位不是附屬在軍種底下,這樣子懂了吧!?
某年某日,奉高層指示,疑!?居然有一批空軍的官士兵掛起憲兵的布章了(這樣子陳述對否?),那到底這算是空軍還是憲兵?很抱歉,我記得這是歸憲兵體系管轄的。
高層看到憲兵守機場頗有成效,於是現在又想把海軍基地「委」給、不對、要說歸劃給憲兵管,真這的太神奇了!
我記得美國海軍基地給陸戰隊管,並不是憲兵防守。美國空軍的機場防禦呢?應當不是憲兵吧!
憲兵的問題很複雜,但大方向是廢除指揮部,納編到各軍種,至於所屬的偵查、刑警鑑識中心(MP有這科!)等專業的職掌移交出去。
淺見,還希望軍友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