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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則發表於 2011-07-20 00:22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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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無線報務 大大
依據~後備軍人管理規則
第九章~附則~
第46條規定如下~
女子志願服後備役者,於離營前應填具女子服後備役志願書,裝入兵籍資
料袋,同時在兵籍表備考欄內註記志願服後備役後,併送後備管理機關。
前項無志願服後備役人員,應由兵籍資料存管單位通報戶籍地直轄市、縣
(市)政府辦理役別資料變更,兵籍資料轉移各司令部存管,其退伍歸鄉
後始志願服後備役者,不再接受辦理。
依照規定女志願役.官.士.兵.役期結束正常退伍離營之前~
可按照自己意願選擇是否要接受後備役列管~
願意接受後備軍人列管者必須簽訂自願服後備役志願書~
這樣子就具備後備軍人的身份!
同時也必須接受點召~動員召集~以及相關動員命令~
也就是跟男後備軍人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