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無線報務 於 2011-07-08 19:34 發表
記得當年我當兵時.黨外人士剛組黨不久(無關政治)有一條電話記錄是這樣下的:嚴禁現役軍人参加任何有關組織及活動,嚴者以抗命罪論處(還要背起來.輔導長説的)
好像這條重要命令.後來去當兵的 ...
被學長一提;我最深沉的記憶也被勾引出來......
記得還很菜的年代.......要放假前......離營宣導好像有一條......
嚴禁士官兵同志參加或從事任何違背政府法令或有損軍譽之組織或活動•違者以抗命罪論處。
不騎乘機車不租用民車
不出入不正當場所如酒家、咖啡廳〈我一直不懂咖啡廳怎麼會不正當〉......
如果不想連累人最好照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