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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Gary 於 2011-06-06 22:51 發表
本想逕行扣分懶得發言,不過想想還是表達一下立場。
小弟工作繁忙已無暇玩落落長的文字遊戲與回應,只是對兄台所表達的如下文字有些許意見。
不過說穿了就是為了軍人得本俸不等同月薪得做法解套,並合理套用18趴 ...
原先我也懶得回文所以本想用評分回幾句就ok,沒想到字數限制讓評分沒全文揭露
為了避免貴官及其他軍友誤解,特專修評文欄全文如下
[請貴官逕行扣分即可,此見解為本人及數位寫過國軍退除役制度得同學共識,你不認可我也沒意見。]
貴官退伍至今,國軍針對退除役制度有數次得修正,每次得幅度、對象、福利跟相關配套皆不同
有些3年半得有拿到榮民證跟退輔會轉職輔導,有些10年得却沒有拿到,為何?何故?何解?
光是這問題就可以寫出撲天蓋地得一堆資料。後來得國民年金及85制退場又跟這軍職人員得退撫辦法
衍生出一大堆得相關法律程序問題,這些東西最後送到大法官連續從93年到99年年年都有人針對
這個短短14條簡稱退除役軍官士官補償金條例提出釋憲,年年都被不受理,何故?何解?何因?
雖然是短短14條,內容真得寫起來有是撲天蓋地。光解釋函與相關解釋公文就有百份之多。
至於跟18趴有沒有掛勾,這要看您得退伍時間,如我所說得並不是所有志願役軍人都能拿到這筆錢,
不同時期、對象、階級、單位得軍友拿到得錢也完全不一樣,你可以去問你所有同期以及軍官朋友,
應該可以分出差別,就我們當初看到得名冊光同期有些都會有分別,是何原因網路相關文章有寫,不再贊述。
所以我不怪您得理解不到這邊得原因,而軍人薪俸為了退撫跟薪資幅度拆成好幾部分發放得原因在那?
您從事志願役軍人如此長久得時間,試問貴官在這期間有無想過為何您得薪水組成是這樣得結構?
我不知道您跟其他志願役軍友有沒有思考過為何是這樣?至少我在預官訓領中士餉跟退訓領士兵餉
我根本沒去管過這種事。但是您出社會也一段時間,即使您從事跟國防或是軍需相關事業,
我相信您一定不會有跟服役時相同得薪資[結構],注意!我說得是結構不是額度。何故?何因?
想一想,再去找一下我所說得資料,相信以貴官得聰穎[畢竟退伍後還能繼續進修並能得如此好
得職業必是精英份子]小弟不須再廢話什麼。
最後,扣分與否是貴官得權利,日後即使有類似情形一次全押我也不會吭聲。^^
但是貴官很多事情每每都有精闢得見解以及讓人信服得真論,如果貴官對此14條有何獨到甚至更好得說法
祈不吝與眾軍友分享之。
我每次都覺得國防部寫很多東西,都寫退除役官士兵..結果實際上義務役都不算在內
這是我後來會去專研這14條得原因,我也希望您有更棒得說明,能讓小弟我學習一下,感恩。
PS.報告基準砲砲長,3年半可領在本版任官令一文可以找到^^後來又改了條件..又恢復一陣子
又再一次推翻,反正國防部作事情就是亂作,有問題再收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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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呂ㄚ家 於 2011-06-07 06:22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