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105榴發射手 於 2008-08-05 18:08 發表
但民國87年這兩個師又恢復了33師與34師的番號
後來在最新的精進案中33師又改編成第8軍團下轄的摩步298旅(埔傳部隊).駐台南
34師也改編成10軍團的摩步200旅(古北部隊).駐嘉義
"精盡案"後陸軍已無"摩托化步兵旅"&"裝甲步兵旅"之單位,395併298,373併200,351併269。
33師及34師在"精蝕案"後的角色是一"師級指揮機構",講好聽一點是要督導指揮下轄各旅,
實際上差不多是個虛職;各旅直接向軍團司令負責不就夠了??
"精盡案"最耐人尋味的怪事是,裝步+摩步=機步=戰力提升???
美國在1943年時將"摩托化步兵"由軍中取消,原因是所有的步兵師均已配備有足額運輸車輛,
並無另外設立摩托化步兵之必要,而我軍呢?
裁兵就裁兵吧,弄這種無聊且又不甚合邏輯的文字遊戲幹啥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