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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後備軍人管理規則第 47 條

引用:
原文由 排長兼軍醫官 於 2011/06/01 12:42 發表
在法條中的後備軍人權利義務有提到:

參加重大慶典及集會時,得依後備管理機關規定著軍服,佩帶勳獎章 。

所謂「重大慶典及集會」的定義為何?什麼又是「後備管理機關規定」?不知有無詳細說明或具體案例可供查 ...
後備軍人管理規則
【公布日期】95.07.12 【公布機關】國防部

第5條
  後備軍人管理權責區分如下:
  一、國防部為中央主管機關。
  二、國防部後備司令部為監督機關,並為將級後備軍官管理機關。
  三、地區後備指揮部為轄區內監督機關,並為將級後備軍官以外後備軍人管理機關。
  四、直轄市、縣(市)後備指揮部(以下簡稱縣市後備指揮部)為轄區內執行機關,並得經地區後備指揮部授權為校、尉級後備軍官、後備士官及後備士兵管理機關。
  五、內政部為中央行政監督機關。
  六、直轄市、縣(市)政府為轄區內行政事務處理及監督機關。
  七、鄉(鎮、市、區)公所為轄區內行政事務處理機關。
  八、警察分局(所)為轄區內動態查察之協辦機關。
  九、戶政事務所為轄區內戶口異動登記及通報機關。
  十、司(軍)法審判、檢察機關及監所為刑事案件通報機關。
  十一、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機關及機場、港口等證照查驗單位為入出國異動資訊通報機關。
  十二、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及其他駐外單位為駐在國居留之後備軍人管理協辦機關。
  有關後備軍人管理行政業務,由各級後備指揮部與直轄市、縣(市)政府密切協調辦理。鄉(鎮、市、區)公所處理後備軍人管理業務,應受縣市後備指揮部之業務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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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訓:陸軍117師349旅步一營步二連(九曲堂師部)
部隊:陸軍72通信兵群711作業營有線電連話務排有線電作業士(北碇總機) - (六四天安門事件那年退伍)

引用 TOP

引用:
原文由 北洞六 於 2011/06/05 12:48 發表
如果各位軍友服役時軍服是著草綠服的!!

那不妨相約今年總統府國慶升旗典禮時~

號召120位軍友著退伍時的草綠服以及軍階~

至總統府參加升旗典禮!!
回北洞六大:

這草綠服
一是退伍時被學弟接收沒帶回來,

二是即使帶回來也穿不下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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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洞六 威望 +1 嗯嗯!可以去西服店訂做唷~ 2011-06-06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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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rizzle_13579 金錢 +2 學長您說出殘酷的事實***即使帶回來也穿不下了啦***. 2011-06-05 13:02

新訓:陸軍117師349旅步一營步二連(九曲堂師部)
部隊:陸軍72通信兵群711作業營有線電連話務排有線電作業士(北碇總機) - (六四天安門事件那年退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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