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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3-01-05 10:45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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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的新制增加了很多軍銜,不過這根本不是解決國軍問題的重點啊.
增加軍銜是為了要讓兵、士、官可以有很多階級可以一直慢慢昇?
誠如大學士兄所言「階級如果不跟職位配合,這些講起來都是空話」,
如果改變軍銜,要動到的並不是只有軍銜而已,連帶的連全部的部隊編制都要跟著修改,
這樣的變更到底可以起到多少作用?
士兵改成五階,何必咧?升到上兵後有能力就該讓他轉士官啊,如果沒能力,就繼續當個兵又如何?
能力不足只能當個兵似乎不是大環境或是制度的錯..
士官長部分是個很容易混淆的東西.
"士官長"既是軍銜又是職務,我一直很好奇當初訂定軍銜跟編制的長官到底是怎麼想的?
與其在這些虛名作文章,不如做點實際的事情....
先把部隊滿編率弄到120%以上如何?
先把裝備妥善率弄到"真的"都是綠裝如何?
先把高層將領"清洗"一遍如何
而文中提到的"服役年限",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是指在該階級所能停留的最大年限,
例如昇上尉階後15年後都佔不到缺昇少校,必須強制退役,而並不是最少必須服役的年限.
(以上個人所認知可能有誤,如確實有誤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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