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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銜

本期「尖端科技」雜誌於其中一文中提到,為實踐未來「全募兵」時代,特向統帥建議將終身俸領取資格改二十年為二十四年,並同時修改我國「軍銜」,概略意見如下;

『舊制』
軍官:
一級上將 四顆星星 無停年限制   服役年限66歲 無除役年限。
二級上將 三顆星星 無停年限制   服役年限64歲 除役年限70歲。
中將   二顆星星 無停年限制   服役年限60歲 除役年限65歲。
少將   一顆星星 停年6年    服役年限57歲 除役年限60歲。
上校   三顆梅花 停年6年    服役年限28年 除役年限58歲。
中校   二顆梅花 停年4年    服役年限24年 除役年限58歲。
少校   一顆梅花 停年4年    服役年限20年 除役年限58歲。
上尉   三條直槓 停年4年    服役年限15年 除役年限50歲。
中尉   二條直槓 停年3年    服役年限12年 除役年限50歲。
少尉   一條直槓 停年1至2年  服役年限10年 除役年限50歲。

士官:
一等士官長 二粗折槓三細折槓 無停年限制   服(除)役年限58歲。
二等士官長 二粗折槓二細折槓 停年3年    服(除)役年限58歲。
三等士官長 二粗折槓一細折槓 停年3年    服(除)役年限58歲。
上士    一粗折槓三細折槓 停年3年    服(除)役年限50歲。
中士    一粗折槓二細折槓 停年2年    服(除)役年限50歲。
下士    一粗折槓一細折槓 停年1至2年  服(除)役年限50歲。

士兵:
上等兵 三細折槓 無停年限制 本級10年 除役年限45歲。
一等兵 二細折槓 停年1年        除役年限45歲。
二等兵 一細折槓 停年六個月       除役年限45歲。


『建議新制』
軍官:
上將 四顆星星 無停年限制 服役年限66歲 除役年限75歲。
中將 三顆星星 無停年限制 服役年限64歲 除役年限70歲。
少將 二顆星星 停年2年  服役年限60歲 除役年限65歲。
准將 一顆星星 停年4年  服役年限58歲 除役年限60歲。
上校 四顆梅花 停年6年  服役年限32年 除役年限58歲。
中校 三顆梅花 停年4年  服役年限28年 除役年限58歲。
少校 二顆梅花 停年4年  服役年限24年 除役年限58歲。
准校 一顆梅花 停年4年  服役年限20年 除役年限58歲。
上尉 三條直槓 停年4年  服役年限18年 除役年限50歲。
中尉 二條直槓 停年3年  服役年限12年 除役年限50歲。
少尉 一條直槓 停年1年  服役年限10年 除役年限50歲。

士官:
特等士官長 三粗折槓三細折槓 無停年限制 服(除)役年限62歲。
高等士官長 三粗折槓二細折槓 停年2年  服(除)役年限60歲。
上等士官長 三粗折槓一細折槓 停年4年  服(除)役年限60歲。
一等士官長 二粗折槓三細折槓 停年5年  服(除)役年限58歲。
二等士官長 二粗折槓二細折槓 停年5年  服(除)役年限58歲。
三等士官長 二粗折槓一細折槓 停年5年  服(除)役年限58歲。
上士    一粗折槓三細折槓 停年4年  服(除)役年限50歲。
中士    一粗折槓二細折槓 停年2年  服(除)役年限50歲。
下士    一粗折槓一細折槓 停年1年  服(除)役年限50歲。

士兵:
特等兵 五細折槓 無停年限制 服役年限48歲 除役年限48歲。
高等兵 四細折槓 停年3年  服役年限45歲 除役年限45歲。
上等兵 三細折槓 停年2年  服役年限35歲 除役年限45歲。
一等兵 二細折槓 停年1年  服役年限35歲 除役年限45歲。
二等兵 一細折槓 停年1年  服役年限35歲 除役年限45歲。


「軍官」由「10」階增為「11」階:
「將」級軍官仿美軍改「少將」為「准將」、「中將」為「少將」、「二級上將」為「中將」、「一級上將」為「上將」。
「校」級軍官於「上尉」後增設「准校」一銜,「尉」級軍官則大略無所變動。

「士官」由「6」階增為「9」階:
增設;
「特等士官長」:單位主官編階上將之士官督導長,薪資12萬。
「高等士官長」:單位主官編階中將之士官督導長,薪資9萬。
「上等士官長」:單位主官編階准、少將之士官督導長,其薪資6萬。
並將士官區分為;
「初級士官(上士、中士、下士)」。
「中級士官(一等士官長、二等士官長、三等士官長)」。
「高級士官(特等士官長、高等士官長、上等士官長)」。
其所持最大理由為避免國軍現有之士官長,因生活安逸、工作穩定,而失去向上發展的動力與企圖。

「士兵」由「3」階增為「5」階:
增設;「特等兵」與「高等兵」二銜,並將士兵區分為「專業士兵(特等兵、高等兵)」與「一般士兵(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本人認為此項建議蠻有討論空間,所以略為整理後貼上網來,與各位曾經「笑」命沙場的前輩們分享,並想聽聽諸多先進們的想法。

個人認為在上尉後增設「准校」,不如在上校後增設「大校」,聽起來比較好聽是一回事,同時也清楚的讓「混」終身俸的軍官們知道,至少要有幹「中校營長」的實力再說,否則請去幹士官。
至於在士官編階上,文中所提的建議個人認為倒是蠻有創見,想想看在正常情況下,從三十來歲到五十八歲除役,如果掛的都是同一個二粗三細的階級,那也實在是沒什麼動力,除了混可能還是混,反正都頂天了。不過對於士官的階級,我倒是有另一個意見,就是不彷將負責行政、維修或其他技術而不具領導職的「專業士官」,與所有「長」字輩的「領導士官」,在肩(領)章上以顏色區分,而達各展所長、各司其職。
最後是關於士兵方面的階級,是否有必要由三階增致五階,可能就有很大的討論空間了,必竟如果一個幹了多年的「上兵」還昇不了「下士」,那這個人是否真的適合待在部隊,恐怕就有很大的問題了。

本帖最近評分記錄
  • 長腿哥哥 金錢 +2 士兵3-5年役期考不上士官,真的就該請他回家吃老米了.給他混到4-50歲沒意義 2013-01-06 11:00

  • 胤禛 金錢 +2 改的真是很天馬行空~與政府現行改組織有得一比 2013-01-05 15:28

  • 61C 金錢 +3 新制的上士以下士官,應該叫不動特等兵、高等兵這種陳年老兵吧? 2013-01-05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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