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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聚餐會後感

引用:
原文由 老楊 於 2008-06-29 19:23 發表
此次聚餐有幸第一次與Chien連長.長腿哥哥.大牛918學長見面,並相談甚歡..

Chien連長和藹可親,完全扭轉我對連長的刻板印象~~呵.呵

長腿哥哥真健談,可惜本版大多是老陸,否則他的海上事蹟恐怕屁不完..

大 ...
被老楊大點名
小弟立即前來立正站好


其實第一次的台中聚會
多少會有些許的陌生感
還有第一次遇到老楊大及各位資深的學長
感覺就是很健談及和藹可親的態度
雖然第一次的見面不是很有話聊
不過人生總是會有第一次
相信下次見面應該就會比較好一點囉
況且聚會是會永遠持續下去的
看來以後人數會愈來愈多嘿


[ 本文章最後由 羅伯特 於 2008-06-29 19:4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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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興又參加了一次成功的聚會

人數越來越多,也越來越熱鬧,各位軍友的丰采依舊都是迷人的

感謝北洞六的搭載,雲山努力的主辦,阿翰拍照並註解大家的名字(這工作很辛苦)

因為我也是又靠阿翰的註解才知道誰是誰

工具士現場也是很忙碌的幫大家分罐頭,真是辛苦了

這是一次很棒的聚會

謝謝大家的支持與參予,讓主辦人這些日子的辛苦,總算有些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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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鐵男 於 2008-06-29 14:27 發表
恩~~~~~~~~~~那間餐廳開立不實發票喔

不過沒關係啦...........歡喜丟賀

話說回來~~砲長大好像還沒回來喔,醉倒在台中"金錢豹"了嗎??
報告鐵男大
請教一下您是怎麼看出那間餐廳開立不實發票的啊???
小弟研究很久都研究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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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膽:
餐廳名稱不一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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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軍友 就是這家軍品店 還有些草綠服可賣
詳細情形 可照圖上電話洽詢(請加05) 還有其他軍品可買
200ㄟ  很熟悉吧!!

[ 本文章最後由 cccyt 於 2008-06-29 20:4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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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雲山 於 2008-06-28 23:22 發表


不過還是希望能夠與一年367天都忙碌工作的您在暑假裡找一天一起喝個茶、敘敘舊(Just one day)。
雲山兄,會的啦,目前是比較忙一點,有時間一定會特別向你報告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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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大膽炮兵 於 2008-06-29 20:30 發表


報告鐵男大
請教一下您是怎麼看出那間餐廳開立不實發票的啊???
小弟研究很久都研究不出來
這裡所謂的不實發票另1個意思是指"收據"的意思..
以其它的文件代替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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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間我栽  小弟在200當兵的時候 常常去那邊買軍用品
而且那時候 請了很多辣妹耶!!!
引用:
原文由 cccyt 於 2008-06-29 08:37 PM 發表
各位軍友 就是這家軍品店 還有些草綠服可賣
詳細情形 可照圖上電話洽詢(請加05) 還有其他軍品可買
200ㄟ  很熟悉吧!!

摩步兩百旅砲兵營
機步兩百旅砲兵營
馬祖防衛司令部混合砲兵營
馬祖防衛司令部砲兵群
每位都是學長  每位都是前輩  小弟在這跟您們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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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記錯的話,這種收據一張最高好像只能開到五千的樣子!

雲山,下次再遇到這種,你跟他說不開發票你折一部份給我!

一般行規是每人各佔2.5%,不然就叫他多上兩瓶58仔,這樣軍友會又多一點點營運基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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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款項應是28516才有可能結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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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suzh1234567 於 2008-06-29 21:34 發表
我沒記錯的話,這種收據一張最高好像只能開到五千的樣子!

雲山,下次再遇到這種,你跟他說不開發票你折一部份給我!

一般行規是每人各佔2.5%,不然就叫他多上兩瓶58仔,這樣軍友會又多一點點營運基金了
首先要說的是其實當天大家苦苦等了2個多小時的人就是陰森您...每個人都猜不到你到底會不會來~最後就放棄了

其實把單據放上來給大家看目的只是要讓大家知道我們花費了多少錢,各項明細show給大家看而已。至於它的格式到底應該是收據還是統一發票,並不是我們今天討論的重點。每個店家有每個店家的營業規模,他們盡到責任把交易明細一樣一樣寫清楚已經很足夠了。

我平常很少來餐廳辦聚餐,多虧陰森你介紹行規每人2.5%我才知道有這個型式.謝謝!!

[ 本文章最後由 雲山 於 2008-06-29 22:4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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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看了一下,是應收款項和實付金額誤植了,應收款項是收取參加軍友的600或500元,實付金額是付給餐廳的錢,我只是好意提醒,不是要找碴,跟禮貌也無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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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Guest from 61.225.116.x 於 2008-06-29 22:20 發表
認真看了一下,是應收款項和實付金額誤植了,應收款項是收取參加軍友的600或500元,實付金額是付給餐廳的錢,我只是好意提醒,不是要找碴,跟禮貌也無關吧?
(應收款項):18,516 ---- 總共應該要收的款項,如收據所示為18,516
(實付款項=實收款項):23,500 ---- 實際軍友們交付給餐廳的金額為23,500

實付減掉應收=4,984元
    (結餘): 4,984

小弟想法是我們不必去刻意拘泥在文字上的含義,括號裡面寫詳細一點應該更清楚..我想第26篇裡面也是這樣寫的~所以這不是誤植而是順序的問題。沒有人規定在討論區當中一定要先把數字較大的金額寫在第一行、再把數字較小的寫在第二行吧!!

而這些明細數字都沒有錯誤而且都是大家認同並且知道的結果,也許是因為您當天沒有參與才會有此解讀...若您是出於好意請以後私下發短訊息告知我即可,謝謝!

[ 本文章最後由 雲山 於 2008-06-29 23:3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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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誤會一場~也請這位路人別介意~雲山大還不太瞭解"實收"與"實付"的關係...

等雲山大弄懂後並修正發個短訊給我後,寶弟即會刪除相關討論~

雲山大~自己請去想想看好了..問題在哪邊~這位路人沒有惡意~也沒有人會去懷疑您~瞭解嗎?

應收 ~  軍友人數x金額=應該收到的金額
實收 ~  實際收到的金額
應付 ~  應該付給餐廳的錢
實付 ~  實際給餐廳的錢

您的金額沒有錯...但擺錯地方~最簡單的方法是改成實收與實付就好了~

人情若成為我管理上的包袱,我將作些取捨,請體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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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很想去,但是我要陪母老虎去台南考試阿!

我如果跑去,回家還不被罰跪主機板!

再說我是個小咖,那來那麼大面子給大家等

大家有賓主盡歡最重要,以後還有得是機會辦下一攤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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