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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1-08-07 07:35 - 發短訊 - 加好友 顯示全部文章
引用:原文由 北洞六 於 2011-08-07 06:50 發表
有領軍人身份補給證的就是具有軍人身份~
觸犯法律時應受軍事檢察署調查以及接受軍事法院裁判!
75年的時候我才15歲就讀士校後居然領有軍人身份補給證~
我還記得薪餉作業發薪時餉條上面的薪資代碼是A4~ ... 軍事學生在學期間,所領取的薪俸名目應該算是零用金,金額按照規定比照現役士官薪俸核發,雖然也有軍人身份補給證,應該只是為了管理方便,有相關證明才能作帳發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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