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P.S. 他回金門後還搶過隔壁步兵連的衛兵槍枝 , 因為衛兵站三七步 , 那個阿兵哥邊追邊哭 , 求求你把槍還給我 , 我下次不敢了 ..
或許是時代變為比較承平吧,金門前線解除戰地沒那麼緊張,
要不然任誰也不敢去搶奪衛兵槍枝,衛兵是神聖不可犯尤其是大門衛哨兵
70初年代兩岸尚是劍拔弩張對峙時,衛兵上哨可是真槍實彈{已上膛關保險}
有擅闖營區風吹草動狀況發生時便開槍射擊,遑論是搶奪衛兵槍枝,
有搶奪衛兵槍枝侵犯衛兵情事時,另一衛哨兵便開槍擊殺{屬正當開槍}
班長處置也不當,理當將發生狀況逐層上報不可私了
說難聽點的"自家孩子不乖自己教",不須隔壁鄰居插手
營、旅長、師長若知情把事情弄大鬧到金防部時,搶奪衛兵槍枝者是軍法處分
海龍單位主官管重者調離主官管職,輕者也是記過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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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汽駕兵 於 2019-03-26 20:23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