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市長 該怎麼說勒
從一開始就是很簡單 各局處公文 開會紀錄都調出來
要買怎麼花 花價多少 比價 再來就是採購 採購合約裡面有無其他意見
賣花的 我要他保證 在這6個月 都能欣欣向榮 不然就是違約
買花的 我要他監督 在這6個月 都能盯好每一顆花 不就是失職
我這樣規則訂下去 有人能接受嗎?
一件很簡單的事情 不知道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嗎?
火燒到身上了 才在那越講越不清
你下面的局長你不會叫他們整理報告 會議紀錄上來看嗎? 還是這些局長 主管都是沒在做事混吃等領薪水
郝市長 你可不要變成跟明神宗 一樣阿
想把事情作好確做不好...還變成亂作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