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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排長撂狠話「我要玩死你!」 小兵在營區跳樓身亡

引用:
原文由 grizzle_13579 於 2010-06-08 13:36 發表
呵呵.我也感到好奇.
我剛才查了一下陸海空軍刑法.左看右看.好像只有這則條文比較像.
第三十七條(避免職役之詐偽罪)
  意圖免除職役,偽為疾病、毀傷身體或為其他詐偽之行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
學長查的真詳細^^
這一條是故意弄斷自己右手食指或是弄瞎眼睛時適用的,
自殺未遂要用88年修正之前舊法
第八十九條
  意圖免除兵役,偽為疾病或自毀傷身體,或為其他詐偽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鄉軍人意圖免召集而為前項之行為者亦同。
其實都是一樣,只差在適用時間.^^

本帖最近評分記錄
  • grizzle_13579 威望 +1 查真詳細.好利害的"紅螞蟻".!!! 2010-06-08 23:22

預官44期乙兵工逃官 陸軍234D700R2BWPN  師彈藥士
後備司令部後幹班377期結訓中士

引用 TOP

引用:
原文由 呂ㄚ家 於 2010-06-08 23:00 發表

學長查的真詳細^^
這一條是故意弄斷自己右手食指或是弄瞎眼睛時適用的,
自殺未遂要用88年修正之前舊法
第八十九條
  意圖免除兵役,偽為疾病或自毀傷身體,或為其他詐偽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不敢不敢
因為是讀法律的 所以職業病又犯了
謝謝G學長的大量 借您的花獻佛了 還幫小的加分 感恩押

預官44期乙兵工逃官 陸軍234D700R2BWPN  師彈藥士
後備司令部後幹班377期結訓中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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