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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魔陳瑞欽`輕判20年

背負6條人命的嘉義連續殺人犯陳瑞欽,先後殺害兩名妻子以及三個兒子,還性侵殺害一名女子,本以為應該重判死刑,沒想到,台南高分院認為,陳瑞欽當時自首投案,因此儘管是殺害妻子還是符合自首減刑條,所以目前大逆轉,更七審改判20年有期徒刑。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430/69/24v06.html

他的那個的```這個法官```真的是````

這樣子的殺人魔`說什麼自首```自首就不用死刑啊```

莫名其妙```以後殺一堆人再來自首``判個20年``表現良好``10年就可出來```他又羈押7年了```

也就是說```最快``再三年後```可能他就會出來``然後會不會又有他的親人又意外還是怎麼了```總之``巧合的事說不定會一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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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批准 4死刑犯槍決
更新日期:2010/04/30 22:19

台灣死刑零執行破功。法務部次長吳陳鐶(圖)30日晚間證實,部長曾勇夫28日已簽署死刑執行令,死刑犯張俊宏、洪晨耀、柯世銘、張文蔚晚間已執行完畢。中央社記者賴又嘉攝 9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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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件新聞  放在一起   軍友們覺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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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定讞  但  如果真的以20年定讞
那以後就有得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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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6條人命``有5條人命是被立委陳朝容踢爆``警方後來才積極介入而爆出來的```

陳瑞欽他只是事後承認```這樣也叫自首喔??

嚴格說來``只有一條命算是自首的```這樣也能掰成20年```

這個法官真是偉大啊```

`
今天打掉4個啊````如果陳瑞欽真的逃過一劫````那其他殺人犯不就一樣不該死嗎````真想罵髒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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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之前警方就懷疑他了
而他是以"神明指示 他會xxxxx  所以妻子會死於非命"
那麼  也就是說  他早否認是他殺的
這件事  該怎麼判  我看  還是得靠社會輿論的力量來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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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阿三 於 2010-04-30 22:38 發表
背負6條人命的嘉義連續殺人犯陳瑞欽,先後殺害兩名妻子以及三個兒子,還性侵殺害一名女子,本以為應該重判死刑,沒想到,台南高分院認為,陳瑞欽當時自首投案,因此儘管是殺害妻子還是符合自首減刑條,所以目前大逆轉 ...
希望下一個死刑能定讞

法律到底保護好人還是壞人?為了詐領保險金,殺了二任妻子和三個兒子的嫌犯陳瑞欽,因為是自首又符合二次減刑,所以由死刑改判為20年。另一件殺害女友的案子,經過台中高分院更五審後判處死刑,但還是可以上訴。
陳瑞欽為了詐領2千多萬的保險金,在13年裡謀殺了二任妻子和三個兒子事情一直沒有爆發,直到7年前殺害女友落網才供出全部惡行,並開始長時間的審判過程。他因為殺妻兒一審被判了5個死刑,但是二審時卻因為他是自首,又符合二次減刑條例被改判20年。

至於陳瑞欽殺害女友的部份台中高分院更五審,都認為他謀財害命、不尊重人命所以判處死刑,但是全案還是可以再上訴。如此的兇殘、沒人性的罪犯卻一直被法律保護,讓受害家屬不禁感嘆,被害人的人權在哪?

對於陳瑞欽的審判結果,受害人之ㄧ的顏麗琴說什麼都不願意知道任何細節,對於他「死不死」一點也都不想知道。顏麗琴是他的第三任妻子,當初希望可以給兒子找個好父親,沒想到卻是引狼入室,連兒子都被他謀殺。 新聞來源:NOWnews 更多社會新聞 »
http://news.pchome.com.tw/societ ... 802439253620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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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這樣下去的話,被害者的跟其家屬所受到的傷害無法得到應有的補償
加害者又被輕判
大家有看過"天龍特攻隊"嗎?
萬不得已也只能希望有這樣替天行道的團體"天龍特攻隊"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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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Walker629 於 2010-05-01 11:18 發表
再這樣下去的話,被害者的跟其家屬所受到的傷害無法得到應有的補償
加害者又被輕判
大家有看過"天龍特攻隊"嗎?
萬不得已也只能希望有這樣替天行道的團體"天龍特攻隊"出現了!
Walker629大.天龍特攻隊來了

284D852R7BWPN
-前埔營區-南甘坑道-西洪反空降堡19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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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ㄚ炮 於 2010-05-01 11:33 發表

Walker629大.天龍特攻隊來了
呵~~謝謝!
我有找到他們的影片,好像只有十集,很可惜都是有影無聲的
聽說他們的故事要搬上大螢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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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中南同步 法部槍決4死囚

〔記者項程鎮、林俊宏、楊國文、王瑞德、唐偉民/綜合報導〕四年遲遲不行刑,一動刑就槍決四死囚!台北、台中、台南三個看守所,在法務部指揮下,昨晚七點半同步槍決死刑犯張俊宏(原名張慰龍)、洪晨耀、張文蔚、柯世銘。

曾勇夫28日簽死刑令 昨晚即執行

在極度保密之下行刑後,法務部常務次長吳陳寰才於昨晚八點半召開記者會,宣布四死囚已執行完畢的消息,吳陳寰表示,這四名死囚分別犯下擄人勒贖、殺人等重罪,經最高檢察署陳報後,法務部為求慎重,指派參事逐案詳加閱卷審核,認為四人並無停止執行或心神喪失等事由,遂由法務部長曾勇夫在四月二十八日簽署死刑執行令。

至於反對死刑而去官的前法務部長王清峰,因剛好出國不在台灣,她的幕僚表示,無法取得聯繫,也不曉得她的看法。

4人釋憲聲請 未用印程序不完備

四十四個死囚中,為何挑張俊宏等四人執行?吳陳寰表示,這四人由律師聲請釋憲,但都沒有「用印」以完成正式委任,致聲請釋憲程序不完備,加上也無再審、非常上訴及停止執行事由,當然須依法執行。

對此「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認為法務部的作法不當,並批評法務部長曾勇夫說會審慎審查死刑,卻沒有履行承諾。她說,當初聯盟對四十四位死刑犯都聲請釋憲,大法官書記處回覆「其中有四人未親自蓋章」,要求五月三日前要補正,聯盟積極和家屬聯繫,四月廿三日見到張俊宏,張簽了委託書,廿六日張寄出,她在四月二十八日收到,還來不及送到大法官書記處;至於柯世銘則被台南看守所禁見,張文蔚和洪晨耀還在持續溝通中,沒想到曾勇夫竟就簽署執行令。

行政院長吳敦義曾公開說,要先執行「人神共憤」者,伏法的四人是否符合吳揆的標準?吳陳寰強調,會被最高法院判決死刑,都是法官求其生而不可得,犯案手段也不值得原諒者。

王清峰剛好出國 廢死聯盟批法部

但法界人士質疑,比這四人罪刑更重大的死囚,如背負七條人命的管鐘演,殺害並亨煮女保險員的陳金火、廣德強,縱火造成三死十八傷的鍾德樹,反而可不死,究其原由,只因他們聲請釋憲程序「合法」。

目前剩下林金德等四十個死囚,吳陳寰表示,他們聲請釋憲委託書的形式要件都符合規定,法務部會視釋憲結果等後續情況辦理;如果釋憲案被大法官決定不受理,而反死刑團體及律師又再聲請釋憲時,法務部該如何處理?吳陳寰強調,釋憲要有法定正當事由,不能隨便找個理由聲請,否則恐怕大法官也不會接受。

吳陳寰也說,因擔心家屬會有情緒反應,反對死刑團體也可能有抗議活動,故依慣例未事先公布死刑執行時間,以免造成不必要困擾。

白冰冰:人道 陸正父:減少折磨

吳陳寰表示,以往曾有一天槍決超過四人的紀錄,昨天執行人數並非最多,昨晚突然執行之後,吳表示迄未接到囚情不利的反應,且法務部日前已舉辦過北中南東四場「死刑存廢公聽會」,絕大多數民意贊成維持死刑及執行死刑。

對這次槍決,藝人白冰冰說,被害人家屬委屈太久了,這些死囚殘忍殺人,如今能好好吃一頓,打麻醉針送他們上路,已相當人道了,「若這些人神共憤的歹徒當初下手時也這麼人道,家屬還會這麼痛嗎?」她強調,剩下四十名死刑犯,該執行還是要執行。

陸正的父親陸晉德說,對死囚而言,執行死刑反而是減少折磨,政府應依法行政,而非讓死刑犯天天生活在恐懼中;他批評,刑事訴訟法並無「聲請釋憲」就可獲暫緩執行的規定,法務部心知肚明,卻一直拖延「根本就是違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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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Walker629 於 2010-05-01 11:45 發表


呵~~謝謝!
我有找到他們的影片,好像只有十集,很可惜都是有影無聲的
聽說他們的故事要搬上大螢幕了!
上映日期2010-06-11
http://tw.movie.yahoo.com/videoplayer.html?id=3425&type=movie

284D852R7BWPN
-前埔營區-南甘坑道-西洪反空降堡19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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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跟客戶有談到這件事情,我那客戶說~叫那些或是那個反對死刑的人去被姦個幾次死個幾次看還要不要替他們承擔罪過,該重判的不判這樣下去社會以後會有多安定都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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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是大快人心ㄚ~~~有人覺得一次斃太多個了
但是,我覺得應該每個月最少斃掉4個!
廢死刑聯盟還說:「被槍斃後的犯人家屬,如何如何的難過...」
但你們這群鳥聯盟,可有看到被害者家屬所過的日子?
廢死刑聯盟的講著講著就哭了...見鬼了
最好你們這群,假人權之名的破聯盟或家屬,也被這群惡徒姦淫、殘殺或生剝煮食一下
看看到時是為誰哭?如果你家人也被殘殺,你還能為加害人哭....我就無話可說
引用:
原文由 Walker629 於 2010-05-01 11:46 發表
北中南同步 法部槍決4死囚

〔記者項程鎮、林俊宏、楊國文、王瑞德、唐偉民/綜合報導〕四年遲遲不行刑,一動刑就槍決四死囚!台北、台中、台南三個看守所,在法務部指揮下,昨晚七點半同步槍決死刑犯張俊宏(原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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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5山砲 威望 +1 說的好!! 那些人權團體真是該死~ 2010-05-01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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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阿三 於 2010-04-30 22:59 發表
印象中``6條人命``有5條人命是被立委陳朝容踢爆``警方後來才積極介入而爆出來的```

陳瑞欽他只是事後承認```這樣也叫自首喔??

嚴格說來``只有一條命算是自首的```這樣也能掰成20年```

這個法官真是偉大啊`` ...
他還有一條姦殺案被判死刑

但還沒定讞

應該也有機會被拉到靶場餵子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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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這些人所作所為 既然害怕被槍決那為何當初要殺人?

他們是跟你有很大深仇大恨嗎?
其中還有一個大言不慚. 試問萬一放他出去 他去找對方報仇 又殺人

那被他殺的是否又該自認倒楣?

依法行政 依法執行 就是很簡單 不要老是想鑽漏洞
老是想要靠釋憲來拖時間.一拖再拖  拖到想要找繪必成無期徒刑 再從無期徒刑變成
30年 逐一變少 最後放出來................

死刑雖然對於治安來說只是一個其中工具  但也不可輕言廢除 畢竟他是最後一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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